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9月
目 录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示意图
附图5、河间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图
附图6、河间市城市总体规划图
附件
附件1、备案信息
附件2、土地证
附件3、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附件4、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附件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6、建设单位承诺函与委托书
附件7、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概 述
一、建设项目背景
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原河北河间瀛州经济开发区、河间市工业聚集区),成立于2017年8月,是一家从事机电设备再制造加工销售的企业。
2017年2月14日,河间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正式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该示范基地将引进一批再制造项目,进一步加快河间再制造产业转型升级,解决京津冀地区、河间地区再制造产业“零、散”问题,促进再制造产业聚集和发展。
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此为契机,拟投资4300万元,租赁河间市众惠机电产品再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生产能力为年生产再制造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2000套。项目已在河间经济开发区经发部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编号:河经开备字[2019]51号)。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基础建设,不新增土建工程,供水、供电、排水等辅助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利用业,回收废旧电机,通过拆解、修复再生制造电机。主要为废旧电机拆解、喷砂、绕线、装配、修复(浸漆、烘干、喷涂)等生产工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属于三十、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在分析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和区域规划相容性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编制完成了《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年4月11日,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在河间市主持召开了《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专家评审会,会后编制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与会代表的意见对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在环保主管部门批复后将作为项目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监测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等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协助,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原为河北河间瀛州经济开发区、河间市工业聚集区,2016年更名为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
园区产业定位以先进制造业、生物产业、通讯设备产业、轻工业、现代服务业等为主导产业。其中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为电线电缆产业、汽车零配件产业、家居家饰产业。本项目再制造电机为汽车电机,属于汽车零配件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目前,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规划正在进行产业调整,本项目位于其规划的机械制造产业区,主要发展方向为石油装备、电力设备及汽车配件,项目符合调整后的园区产业规划要求。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出具证明,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及《河间市工业聚集区(新区)总体规划》要求,同意项目入驻。
2、环境功能区划分析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区域地下水环境为Ⅲ类质量,区域声环境为3类功能区。本项目建成运营后,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3、区位配套设施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园区集中供水、供电、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交通设施完善,满足项目供水、供电需求,项目产生废水可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域交通便利,方便项目原料、产品运输。
4、公众参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建设单位在2020年4月25日至4月29日期间通过公司网站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公示,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无人持反对意见。
5、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相关名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28、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产品、农业机械、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墨盒、有机光导鼓的再制造(再填充),退役民用大型飞机及发动机、零部件拆解、再利用、再制造(再填充)”,为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
项目使用生产设备未列入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工节[2012]第14号)。
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2015.3.6),该项目不属于新增限制和淘汰类。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已经在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经发部备案,备案编号:河经开备字[2019]51号。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6、《“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从源头上降低了VOCs的产生量;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浸漆、喷涂等工艺产生有机废气采用车间整体集气收集,合理布置集气管道、增加风机,保障废气收集效率,有机废气通过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收集效率达到100%,处理效率不低于80%,污染物达标排放。
表1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项目 |
分析内容 |
该企业情况 |
评估结果 |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
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 |
本项目属于工业涂装行业,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采用低挥发性原料,并对有机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置措施 |
符合 |
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
|||
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 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
续表1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项目 |
分析内容 |
该企业情况 |
评估结果 |
VOCS综合治理 |
推进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领域VOCS排放控制。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涂装工艺;推广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工艺,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配置密闭收集系统,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80%;对喷漆废气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对烘干废气建设燃烧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
项目建设浸漆、喷涂设备,对排放有机废气的工艺环节安装集气设施,收集效率达到100%,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符合 |
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
表2 “三线一单”符 合性分析
项目 |
分析内容 |
该企业情况 |
评估结果 |
生态保护红线 |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疗养区等,无珍稀频危动植物资源,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本工程无新增占地,不在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 |
符合 |
资源利用上线 |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
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消耗型企业,无新增占地,项目用水由园区管网供给,不直接开采地下水生产工艺用水量较小,全厂水的消耗量较小,项目主要采用电为能源,单位产品耗电量少 |
符合 |
环境质量底线 |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根据园区规划,到2020年所有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占标率均低于10%,生产工艺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处置率为100%,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符合园区环境目标要求 |
符合 |
续表2 “三线一单”符 合性分析
项目 |
分析内容 |
该企业情况 |
评估结果 |
负面清单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
项目为汽车配件(电机)再制造生产项目,为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用地符合园区总体规划,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出具了证明,项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未列入相关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中的负面清单 |
符合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环境管理要求。
9、清洁生产分析
项目采用节能、高效、先进的生产设备,采用电能为清洁能源,生产中各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并且项目以废旧电机为原料进行再生,产品使用过程及报废后可回收再生,并且项目采用可靠、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产生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10、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大气污染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污染治理措施后,各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固废全部合理处置、妥善安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区域产业规划要求,选址园区规划,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区域配套设施完善,满足项目生产生活需求,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显示,无人反对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合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周围环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厂区投入运营后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和控制。项目关注的环境问题主要为:
(1)项目建设完成后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污染物治理措施;
(2)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控制措施;
(3)项目完成后厂区地面采取的防渗措施。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采取先进生产工艺与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污染物排放不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清洁生产水平符合国家要求,项目建设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切实落实本环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保证环保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正常运转,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次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第1章 总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1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5号,2005年12月3日;
(1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9]38号,2009年9月26日;
(13)《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1]35号,2011年11月17日;
(14)《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8]22号,2018年6月27日;
(1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19年10月30日;
(1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
(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9号令,2016年8月1日;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8年4月28日;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21)《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1日;
(2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51号,2006年9月12日;
(2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2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文,2012年8月7日;
(25)《关于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环发[2013]49号,2013年4月22日;
(26)《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36号,2013年6月8日;
(27)《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4号,2013年11月15日;
(2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34号),2017年9月1号;
(29)《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
(30)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2016年7月15日;
(3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7日;
(3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
1.1.2省市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文件
(1)《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2005年5月1日;
(2)《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2016年3月1日;
(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2018年5月31日;
(4)《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6月1日;
(5)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年7月1日实施);
(6)《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年3月1日;
(7)《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法规[2014]1642号,2014年11月27日;
(8)《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办发[2015]7号,2015年3月6日;
(9)《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1日;
(10)《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环管[2005]238号,2005年9月7日;
(11)《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2007]65号,2007年5月14日;
(12)《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发[2007]163号,2007年10月17日;
(13)关于调整公布《河北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12月1日;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冀环办发[2010]250号,2010年12月21日;
(15)《关于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冀环办发[2012]225号,2012年10月10日;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总[2014]283号,2014年9月24日;
(17)《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冀环办发[2018]23号,2018年12月28日。
(1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冀政发(2018)18号,2018年8月23日;
(19) 《关于印发<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冀水领办[2018]123号,2018年12月26日;
(20) 《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冀土领办[2018]19号,2018年12月26日;
(2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净土计划”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省政府办公厅,冀政发[2017]3号,2017年2月27日。
(22)《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沧政字[2013]62号;
(23)《河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4)《河间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1.3相关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0)《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11)《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12)《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
(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HJ819-2017);
(1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总则》(HJ884-2018)。
1.1.4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1)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备案信息;
(2)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简介;
(3)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证明;
(4)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规划资料
1.2.1评价原则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1.2.2评价目的
(1)通过对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为项目建设提供现状材料。
(2)通过工程分析,查清建设项目的污染类型、排污节点、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规律、排放浓度、排放量和治理情况,确定环境影响要素、污染因子,分析生产工艺的先进性。
(3)通过分析建设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根据区域环境条件,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4)从技术、经济等角度论证拟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必要时提出替代方案,使之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5)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环保法规、产业政策等,对拟建项目污染特点、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设计单位设计、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评价工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其工作程序见图1.3-1。
图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4.1评价时段
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设施进行建设,施工期无大规模土工作业,主要施工内容为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施工噪声环境影响具有局地、短时性,影响范围有限。
项目运行期环境影响属长期、局域和不可逆性影响,并且随着排污量的增加,对环境影响也将进一步加深,从环保管理控制上,必须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的功能要求。
因此,本项目评价重点关注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1.4.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目的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的目的是将项目对区域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识别出来。通过对拟建工程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主要生产环节、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及排污状况的分析,结合评价区基本的环境要素,全面地分析、判别本建设项目在不同阶段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性质、程度以及现有环境要素对项目的制约程度,为确定评价内容、评价重点、评价因子提供充分的依据。
(2)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方法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根据工程采用的工艺和排污特征以及建设地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本工程影响的环境要素与污染因子进行识别。
矩阵识别方法即把环境资源分为自然物理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和生活质量四个方面,列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主要活动,判别这些活动对环境影响的性质和程度,并结合当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敏感特征建立活动与环境要素响应矩阵,确定评价的主要环境要素,再根据生产活动中污染物产生种类和产生量与筛选出的主要环境要素建立响应矩阵,最终筛选出各主要环境要素的主要评价因子。
(3)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结果
本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将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只是在不同的阶段,其影响的程度和性质不同。根据工程特征、厂址地理位置及区域环境承载能力,采用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法进行因子的识别。识别结果详见表1.4-1。
由表1.4-1可知,项目投入运营后对环境的影响是长期存在的,运营期对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影响以负面效益为主,主要表现在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和降低生活舒适度;社会环境方面体现为正面效益,主要表现在促进经济发展,间接推动生活水平的提高。
表1.4-1 环境影响因素及特征污染物因子筛选表
时段 |
影响活动类型 |
自然环境 |
生态环境 |
社会环境 |
生活环境 |
|||||||||
环境 空气 |
水 环境 |
土壤环境 |
声 环境 |
自然植被 |
农作物 |
土地利用 |
经济 发展 |
交通 运输 |
基础 设施 |
景观 美学 |
生活 舒适度 |
文物 保护 |
||
建设期 |
设备安装调试 |
/ |
/ |
/ |
-1S |
/ |
/ |
/ |
/ |
/ |
/ |
/ |
/ |
/ |
运行期 |
废气 |
-1L |
/ |
/ |
/ |
/ |
-1L |
/ |
/ |
/ |
/ |
/ |
-1L |
/ |
废水 |
/ |
-1L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固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噪声 |
/ |
/ |
/ |
-1L |
/ |
/ |
/ |
/ |
/ |
/ |
/ |
-1L |
/ |
|
储运 |
/ |
/ |
/ |
/ |
/ |
/ |
/ |
+1L |
-1L |
/ |
/ |
-1L |
/ |
注:①+、-分别表示有利和不利影响;②S、L分别表示短期和长期影响;③1、2、3分别表示影响程度轻微、中等、较大。
1.4.3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确定评价因子,见表1.4-2。
表1.4-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
PM10、PM2.5、SO2、NO2、CO、O3、非甲烷总烃 |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
PM10、TSP、非甲烷总烃 |
||
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石油类、硫化物 |
||
COD、BOD5、氨氮、SS、石油类 |
||
COD、BOD5、氨氮、SS、石油类 |
||
废旧件、不合格品、废渣、除尘灰、金属碎屑、收集塑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润滑油、生活垃圾 |
||
1.5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5.1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以及项目特点,本次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表1.5-1 评价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总则 |
编制依据、评价原则及目的、评价工作程序、评价时段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保护目标 |
2 |
工程分析 |
项目概况、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污染影响因素分析、污染源源强核算 |
3 |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对区域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查和分析评价 |
4 |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
5 |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 |
从技术、经济方面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防渗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 |
6 |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工程经济效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工程环保设施投资估算 |
7 |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制定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总量计算,并给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同时”一览表 |
8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 |
1.5.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工作在突出工程分析,理清生产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源、排放规律以及排放量基础上,确定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等作为重点评价专题,其它进行一般性评价。
本项目租赁现有建筑设施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大规模土工作业等施工活动,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并具有短时性及可恢复性。因此,本项目评价时段以运营期为主。
1.6评价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PM10、PM2.5、SO2、NO2、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苯乙烯、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中二级标准。
(2)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石油类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Ⅲ类标准。
(4)项目建设用地为第二类工业用地,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表1.6-1 环境质量标准汇总表
类别 |
评价因子 |
标准限值 |
备注 |
|||
环境空气 |
SO2 |
年平均 |
60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1小时平均 |
500μg/m3 |
|||||
NO2 |
年平均 |
4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8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PM10 |
年平均 |
70μg/m3 |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
PM2.5 |
年平均 |
35μg/m3 |
||||
24小时平均 |
75μg/m3 |
|||||
TSP |
24小时平均 |
300μg/m3 |
||||
CO |
24小时平均 |
4mg/m3 |
||||
1小时平均 |
10mg/m3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μg/m3 |
||||
1小时平均 |
200μg/m3 |
|||||
非甲烷总烃 |
1小时平均 |
2.0mg/m3 |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
|||
苯乙烯 |
1小时平均 |
10μg/m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
|||
TVOC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0.6mg/m3 |
||||
声环境 |
等效连续A声级 |
昼间 |
65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 |
||
夜间 |
55dB(A) |
|||||
|
地下水
|
pH |
6.5~8.5(无量纲)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
|
|
氨氮 |
0.5mg/L |
|
|||
|
硝酸盐 |
20mg/L |
|
|||
|
亚硝酸盐 |
1.0mg/L |
|
|||
|
氟化物 |
1.0mg/L |
|
|||
|
挥发性酚类 |
0.002mg/L |
|
|||
|
氰化物 |
0.05mg/L |
|
|||
|
砷 |
0.01mg/L |
|
|||
|
汞 |
0.001mg/L |
|
|||
|
铬(六价) |
0.05mg/L |
|
|||
|
总硬度 |
450mg/L |
|
|||
|
铅 |
0.01mg/L |
|
|||
|
镉 |
0.005mg/L |
|
|||
|
铁 |
0.3mg/L |
|
|||
|
锰 |
0.1mg/L |
|
|||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mg/L |
|
|||
|
耗氧量 |
3.0mg/L |
|
|||
|
硫酸盐 |
250mg/L |
|
|||
|
氯化物 |
250mg/L |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3mg/L |
|
|||
|
总大肠菌群 |
3.0MPN/100mL |
|
|||
|
细菌总数 |
100CFU/mL |
|
|||
|
甲苯 |
0.7mg/L |
|
|||
|
二甲苯 |
0.5mg/L |
|
|||
|
石油类 |
0.05mg/L |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Ⅲ类标准 |
|
||
|
土壤 |
pH |
/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
|
|
镍 |
900mg/kg |
|
|||
|
铅 |
800mg/kg |
|
|||
|
镉 |
65mg/kg |
|
|||
|
铜 |
18000mg/kg |
|
|||
|
锌 |
/ |
|
|||
|
阳离子交换量(cmol/kg) |
/ |
|
|||
|
六价铬 |
5.7mg/kg |
|
|||
|
汞 |
38mg/kg |
|
|||
|
砷 |
60mg/kg |
|
|||
|
四氯化碳 |
2.8mg/kg |
|
|||
|
氯仿 |
0.9mg/kg |
|
|||
|
1,1-二氯乙烷 |
9mg/kg |
|
|||
|
1,2-二氯乙烷 |
5mg/kg |
|
|||
|
1,1-二氯乙烯 |
66mg/kg |
|
|||
|
顺-1,2-二氯乙烯 |
596mg/kg |
|
|||
|
反-1,2-二氯乙烯 |
54mg/kg |
|
|||
|
二氯甲烷 |
616mg/kg |
|
|||
|
1,2-二氯丙烷 |
5mg/kg |
|
|||
|
1,1,1,2-四氯乙烷 |
10mg/kg |
|
|||
|
1,1,2,2-四氯乙烷 |
6.8mg/kg |
|
|||
|
四氯乙烯 |
53mg/kg |
|
|||
|
1,1,1-三氯乙烷 |
840mg/kg |
|
|||
|
1,1,2-三氯乙烷 |
2.8mg/kg |
|
|||
|
三氯乙烯 |
2.8mg/kg |
|
|||
|
1,2,3-三氯丙烷 |
0.5mg/kg |
|
|||
|
氯乙烯 |
0.43mg/kg |
|
|||
|
苯 |
4mg/kg |
|
|||
|
氯苯 |
270mg/kg |
|
|||
|
1,2-二氯苯 |
560mg/kg |
|
|||
|
1,4-二氯苯 |
20mg/kg |
|
|||
|
乙苯 |
28mg/kg |
|
|||
|
苯乙烯 |
1290mg/kg |
|
|||
|
甲苯 |
1200mg/kg |
|
|||
|
对间二甲苯 |
570mg/kg |
|
|||
|
邻二甲苯 |
640mg/kg |
|
|||
|
氯甲烷 |
37mg/kg |
|
|||
|
硝基苯 |
76mg/kg |
|
|||
|
苯胺 |
260mg/kg |
|
|||
|
2-氯酚 |
2256mg/kg |
|
|||
|
苯并[a]蒽 |
15mg/kg |
|
|||
|
苯并[a]芘 |
1.5mg/kg |
|
|||
|
苯并[b]荧蒽 |
15mg/kg |
|
|||
|
苯并[k]荧蒽 |
151mg/kg |
|
|||
|
䓛 |
1293mg/kg |
|
|||
|
二苯并[a,h]蒽 |
1.5mg/kg |
|
|||
|
茚并[1,2,3-cd]芘 |
15mg/kg |
|
|||
|
萘 |
70mg/kg |
|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扬尘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
(2)运营期
1、废气
浸漆、烘干、喷涂工艺非甲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喷砂处理、喷涂工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排放污染物具体标准值见表1.6-2、表1.6-3。
表1.6-2 项目废气、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汇总表
项目 |
因子 |
污染物排放限值 |
标准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浸漆、烘干)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最低去除效率:70% |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2.0mg/m3 |
|||
颗粒物 (喷砂)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颗粒物 (喷涂)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15m排气筒、排放速率:0.51kg/h,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
PM10 (施工期扬尘) |
监测点浓度限值80μg/m3 |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 |
|
噪声 |
运营期噪声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
施工期噪声 |
昼间70dB(A)、夜间55dB(A)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表1.6-3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标准值 |
标准值 |
合并执行 |
单位 |
1 |
pH |
6~9 |
6~9 |
6~9 |
/ |
2 |
COD |
500 |
400 |
400 |
mg/L |
3 |
BOD5 |
300 |
200 |
200 |
mg/L |
4 |
SS |
400 |
200 |
200 |
mg/L |
5 |
氨氮 |
/ |
35 |
35 |
mg/L |
标准来源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
/ |
1.6.3控制标准
(1)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2)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第36号)相关规定要求。
1.7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有关环境评价等级划分规定,结合本项目的性质、规模、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排放去向和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并确定相应的评价范围。
1.7.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等级判定,采用附录A推荐模型中估算模型AERSCREEN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距离,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分级判据见表1.7-1。
表1.7-1 评价等级划分判据一览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 |
Pmax≥10% |
二级 |
1%≤Pmax<10% |
三级 |
Pmax <1% |
采用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以及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Pi=Ci/Co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本项目各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结果列于表1.7-2。
表1.7-2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 |
评价因子 |
Coi mg/m3 |
Ci mg/m3 |
Pi % |
Ci出现距离 m |
D10% m |
评价 等级 |
喷砂废气 |
颗粒物 |
450 |
3.22×10-3 |
0.71 |
265 |
未出现 |
三级 |
浸漆与烘干、喷涂固化废气 |
颗粒物 |
450 |
3.24×10-4 |
0.07 |
80 |
未出现 |
三级 |
非甲烷总烃 |
2.0 |
2.1×10-3 |
0.1 |
未出现 |
三级 |
由估算结果可知,各车间有组织废气Pmax为0.71%,小于1%。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故本项目不需设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1.7.2水环境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分级判定依据见表1.7-3。
表1.7-3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 |
判定依据 源强kg/h 车间面积m2 高度m |
|
排放方式 |
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 3420 8 |
|
一级 |
直接排放 |
Q≥20000或W≥600000 |
二级 |
直接排放 |
其他 |
三级A |
直接排放 |
Q<200且W<6000 |
三级B |
间接排放 |
/ |
因此,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主要根据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以及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两项指标确定,本项目工作等级的依据如下。
1、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其余Ⅲ类”。
表1.7-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
报告书 |
报告表 |
|||
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
||||
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
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
其他 |
危废Ⅰ类,其余Ⅲ类 |
Ⅳ类 |
2、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的地下水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7-5。
表1.7-5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
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
较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
不敏感 |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
本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结合现场调查及区域水文地质资料,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下水流向为西南至东北,项目选址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亦不涉及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但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村庄内分布有分散式饮用水井,涉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因此,本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较敏感”。
3、地下水评价等级划分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7-6。
表1.7-6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
Ⅰ类项目 |
Ⅱ类项目 |
Ⅲ类项目 |
敏感 |
一 |
一 |
二 |
较敏感 |
一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三 |
根据以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规定,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4、建设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确定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查表法确定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
表1.7-7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表
评价等级 |
调查评价面积(km2) |
备注 |
一级 |
≥20 |
应包括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必要时适当扩大范围 |
二级 |
6-20 |
|
三级 |
≤6 |
根据本区实际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地下水流向,同时考虑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以能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的要求为原则,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范围是以项目场地为中心,地下水主径流上游方向(西南方向)延伸1.0km;西北方向、东南方向按照垂直于地下水主径流的方向延伸1.0km为边界,地下水主径流下游方向(东北方向)延伸1.5km。调查评价面积为5km2。
1.7.3声环境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进行工作等级的划分。
(1)所在功能区: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
(2)噪声级增加量:项目产噪设备声级值在60-90dB(A)之间,经过采取降噪隔音措施后,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量在3dB(A)以下;
(3)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项目距周围村庄居民较远,受影响人口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根据以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
1.7.4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主要根据建设项目所属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以及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两项指标确定,本项目工作等级的依据如下。
1、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附录A,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属于“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中“有电镀工艺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涂和电泳除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类别,属于Ⅰ类项目,具体类别判定情况见下表。
表1.7-8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行业类别 |
项目类别 |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Ⅳ类 |
|
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 |
有电镀工艺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涂和电泳除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 |
其他 |
|
2、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工作分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建设项目为污染影响型,项目占地面积为7100m2,占地规模属于小型(≤5hm2)。
的地下水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7-9。
表1.7-9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
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较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不敏感 |
其他情况 |
本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周边均为空地及工业厂房,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场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不敏感”。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7-10。
表1.7-10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 敏感程度
评价工作等级 占地规模
|
Ⅰ类项目 |
Ⅱ类项目 |
Ⅲ类项目 |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
敏感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较敏感 |
一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不敏感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 |
根据以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规定,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4、建设项目土壤评价范围确定
土壤环境评价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参考现状调查范围表确定土壤调查评价范围,确定本项目土壤环境调查范围为0.2km范围内。
1.7.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根据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见表1.7-11。
表1.7-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
|||
极高危害(P1) |
高度危害(P2) |
中度危害(P3) |
轻度危害(P4) |
|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
Ⅳ+ |
Ⅳ |
Ⅲ |
Ⅲ |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
Ⅳ |
Ⅲ |
Ⅲ |
Ⅱ |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
Ⅲ |
Ⅲ |
Ⅱ |
Ⅰ |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分析,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设计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包括废润滑油,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即为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面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
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候,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表1.7-12 项目危险物质与临界量对比计算结果一览表
危险化学品 |
CAS号 |
最大存储量t |
临界量t |
Q |
废润滑油 |
/ |
0.02 |
2500 |
8×10-6 |
共计 |
8×10-6 |
确定项目涉及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小于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2)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见下表。
表1.7-1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
因此,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不设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1.8环境功能区域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对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项目区域地下水以生活饮用水和工农业用水为主,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对地下水质量的分类,区域为地下水Ⅲ类质量;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声环境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1.9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选址周围环境状况的调查及对工程污染因素的分析,厂址附近无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稀动植物资源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附近的居民聚集区,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具体情况详见表1.9-1。
表1.9-1 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情况统计表
环境要素 |
敏感目标 |
坐标 |
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保护对象 |
保护级别 |
||
环境空气 |
桃园村 |
38°25'48.16"N 116°9'3.63"E |
S |
700m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
北章西村 |
38°25'36.06"N 116°8'48.67"E |
SW |
900m |
|||||
南章西村 |
38°25'4.78"N 116°8'33.69"E |
SW |
1900m |
|||||
东八里庄 |
38°25'14.79"N 116°7'43.56"E |
SW |
1900m |
|||||
南冬村 |
38°26'19.05"N 116°9'38.97"E |
E |
1200m |
|||||
前北冬村 |
38°26'42.78"N 116°10'13.28"E |
NE |
2100m |
|||||
北冬店村 |
38°26'54.96"N 116°10'12.96"E |
NE |
2370m |
|||||
解家洼村 |
38°27'14.79"N 116°7'49.65"E |
NW |
2000m |
|||||
野场村 |
38°26'20.60"N 116°8'5.80"E |
W |
570m |
|||||
声环境 |
区域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
||||||
地下水环境 |
区域地下水环境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第2章 工程分析
(1)项目名称: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齐会北大街与曙光东路西北角,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 38°26'15.2",E 116°8'58.3"。
(6)建设内容:项目租赁现有建筑设施7100m2,本项目为企业布局示范生产线,建筑面积仅占用厂房内1200m2,购置安装喷砂机、绕线机、真空压力浸漆设备、液压机、焊接设备、车床、空压机等生产、辅助设备,年生产再制造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2000套。厂房剩余空间为后续项目自留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1。
表2.1-1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情况一览表
类别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组成 |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租赁现有建筑设施,安装喷砂机、绕线机、真空压力浸漆设备、液压机、车床、空压机等生产、辅助设施; |
|
储运工程 |
库房 |
车间内划分储存区,用于原辅材料及产品的储存;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等辅助设施 |
车间内设置办公室,用于企业员工办公; |
|
公用工程 |
给水系统 |
由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给; |
|
排水系统 |
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
供热系统 |
生产采用电加热,生活办公区取暖采用单体空调; |
||
供电系统 |
由园区电网供电; |
||
环保 工程 |
废气 |
喷涂、浸漆、烘干废气 |
真空浸漆机、烘干机放置于独立房间内,房间负压收集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火焰喷涂产生的喷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过滤粉尘后与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P1排放。 |
喷砂废气 |
喷砂设施为密闭结构,废气经及其管道直接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P2排放。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河间市污水处理厂; |
|
环保 工程 |
固废 |
一般固废 |
废旧件、不合格件、除尘灰、废渣、金属屑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喷涂收集塑粉原料尘回用于生产; |
危险固废 |
新建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厂内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
||
噪声 |
机械设备噪声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
(7)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2021年12月建成投产。
(8)产品方案及产品规格: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再制造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2000套。
(9)项目占地:本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齐会北大街与曙光东路西北角,租赁现有建筑设施,在厂房内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无新增占地。
(10)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300天。
2.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新建项目完成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2-1。
表2.2-1 全厂主要消耗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辅材料名称 |
消耗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可再制造旧电机 |
2000 |
台/a |
铁框储存 |
2 |
磁钢 |
10 |
万个/a |
铁框储存 |
3 |
电磁线 |
94 |
t/a |
纸箱储存 |
4 |
风扇 |
2000 |
个/a |
纸箱储存 |
5 |
轴承 |
2000 |
对/a |
纸箱储存 |
6 |
接线盒 |
2000 |
个/a |
纸箱储存 |
7 |
螺丝 |
1 |
t/a |
纸箱储存 |
8 |
圆状铁皮 |
4 |
t/a |
纸箱储存 |
9 |
轴承润滑脂 |
0.1 |
t/a |
桶装储存 |
10 |
环氧树脂塑粉 |
1 |
t/a |
纸箱储存 |
11 |
绝缘浸渍漆 |
7 |
t/a |
桶装储存 |
12 |
绝缘浸渍树脂稀释剂 |
3 |
t/a |
桶装储存 |
主要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2-2。
表2.2-2 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消耗量 |
备注 |
1 |
电 |
万kW·h/a |
35.8 |
园区电网 |
2 |
水 |
m3/a |
210 |
园区供水管网 |
2.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为废旧电机拆解、喷砂、绕线、装配、修复(抛丸、浸漆、烘干、喷涂)等工序,相关生产设备见表2.4-1。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用途 |
1 |
调压器 |
125KVA |
1台 |
废旧电机鉴别与测试 |
2 |
变频器 |
沃森110KW |
1台 |
电机鉴别环节用于驱动电机 |
3 |
拔线机 |
MHYE-6B |
2台 |
废旧电机定子线圈拆解 |
4 |
悬臂吊 |
1.5T/起升3M/臂长2m/电动旋转 |
10台 |
电机吊装、非标定制 |
5 |
等离子熔覆 |
PTA-400(配机械人) |
1套 |
再制造修复 |
6 |
螺杆空压机 |
37KW 50HP |
2台 |
为示范线提供气体动力 |
7 |
喷砂房、喷涂房 |
6000*4000*3000 |
1套 |
用于电机表面处理和轴修复 |
8 |
磁粉探伤机 |
HCDG-6000 |
1套 |
定子外壳裂纹鉴别 |
9 |
移动喷砂机 |
640 |
1台 |
废旧电机表面处理 |
10 |
电脑计数绕线机 |
HCRX-5-75-S06 |
1台 |
/ |
11 |
电机综合测试仪(一体机) |
AN8216S01-G45 |
1套 |
用于电机定子工序测试 |
12 |
气体保护焊机 |
WES-350 |
2台 |
用于定子线圈接线焊接 |
13 |
漆包线剥漆机 |
DNB-1 |
1台 |
漆包线接头去漆处理 |
14 |
VPI真空压力浸漆 |
HA 型1600*2500*2000 |
1套 |
再制造永磁电机定子绝缘处理 |
15 |
烘干箱 |
HA 型2000*2500*2000 |
1台 |
定子浸漆后固化处理 |
16 |
龙门液压机 |
开口高度1200 |
1套 |
电机定子压装 |
17 |
不锈钢套卷筒激光焊接设备 |
WSZF-500 |
1套 |
永磁转子不锈钢套焊接 |
18 |
剪板机 |
WSJY-500 |
1套 |
永磁转子套制作 |
19 |
轴承加热器 |
JHFY-1内径30-85MM |
1套 |
电机轴承安装 |
20 |
多探头表磁分布测试系统 |
TD8440 |
1套 |
表面磁场进行三维扫描,自动计算电机转子的表磁分布、各极的磁参量、绘制表磁分布曲线。 |
21 |
智能伺服数控攻丝机 |
M6-M36万向 |
2台 |
定子壳、接线盒螺纹孔加工 |
22 |
摇臂钻床 |
Z3040×12/1 |
1台 |
转子轴键槽加工 |
23 |
数控车床 |
CAK6150 |
3台 |
用于再制造转子表面车削 |
24 |
动平衡机 |
300Kg(防磁、带指针功能) |
2台 |
用于转子动平衡测试 |
25 |
直流逆变焊机 |
400T |
2台 |
再制造电机附件修复 |
26 |
全自动打包机 |
MH-X201 |
1台 |
成品包装 |
27 |
定转子合装机 |
100T |
1台 |
再制造电机总装 |
28 |
再制造电机综合 测试系统 |
315 |
1套 |
用于再制造电机型式试验 |
本项目主要为废旧电机拆解、喷砂、绕线、装配、修复(抛丸、浸漆、烘干、喷涂)等工序,然后整机组装生产电机。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见下图。
图2.4-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1、拆解分拣:项目从市场购入旧电机,进厂后进行初步筛选,不可回收旧机按固废进行收集,可回收利用旧机进入拆解工序,将旧电机置于拆解平台上,由人工使用扳手等工具进行拆解,将转子、线圈、启动机头、外壳等零部件进行拆解分离,并进行人工分拣,得到可回收利用的零部件。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拆解噪声及不可利用废旧零件。
2、旧件喷砂处理
将旧机拆解得到的可回收利用的金属零部件置于喷砂机内,去除零部件表面的油垢、污泥等。喷砂过程产生的喷砂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噪声及金属废渣。
- 旧件分类与检测
喷砂处理后的零件进行检查,从中挑选出磨损、损坏、变形、烧损的零件,不可回收利用零件按固废进行收集,作为可再生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合格零件进入下一步生产工序。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不可再生利用的零件。
- 定子再制造
本项目再制造电机主要由定子、转子和其他附件组成,其中定子拆解后主要进行绕组处置、浸漆烘干、压壳组装等工序。
①绕组处置:使用切绕组端部机对旧电机绕组进行切除、拔出。再根据要求使用绕线机对电机进行重新绕线。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
②浸漆烘干:项目安装1台真空浸漆机、1台烘干机,用于定子线圈浸漆、烘干,人工将线圈放置于真空浸漆机内,使线圈表面粘附绝缘树脂漆,然后送入烘干机内,采用电加热至80~100℃,烘干5~10min,自然冷却后即可进入组装工序。浸漆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浸漆室内收集后引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③压壳组装:将电机外壳和定子进行压壳组装。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
- 转子再制造
旧机拆解后,转子需要处理再制造,主要进行机械加工、装配磁钢、动平衡调试等工序。
①机械加工:把转子通过数控车床、精车床对转子进行加工,使其外径尺寸、规格符合产品要求,该车床加工工艺不使用切削液、乳化液。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金属碎屑和设备噪声。
②装配磁钢:使用磁钢装配机械手装配磁钢。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噪声。
③动平衡:使用平衡机对转子进行校平衡。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噪声。
6、附件处理
旧电机拆解后,除定子和转子外还有部分附件需进行处理,电机轴修复需进行喷涂修复,使用超音速火焰喷涂设备进行轴修复。
超音速火焰喷涂核心为喷枪,喷枪由燃烧室(使环氧树脂颗粒得到充分加热加速)、喷嘴(将焰流加速到超音速)和等截面长喷管三部分组成。其工作原理为:由小孔进入燃烧室的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后点燃,发生强烈的气相反应,燃烧放出的热能使产物剧烈膨胀,膨胀气体流经喷嘴约束形成超音速高温焰流。此焰流加热加速喷涂材料至工件表面形成涂层。
在喷涂室内,通过风机产生负压,将喷粉室内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及未吸附在工件表面的粉体)吸入回收系统,通过脉冲反吹式滤筒除尘器过滤粉尘,最终废气通过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再经15m排气筒P1排放。
7、检测:对加工后的零件进行检测,保证其满足新产品的性能和精度要求,还要对电子元器件进行电气参数检测,以及耐压检测。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不合格件。
8、整机装配工序:由人工使用扳手、紧丝机等器械进行组装。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组装噪声。
9、整机测试:产品出厂前都进行100%的空载和负载测试,测试台实行定期校检和每日的点检、定期检修制度,随时保持测试台的良好状态。
该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噪声。
9、包装:每台再制造的电机机身都粘贴带条形码的再制造标志,包装盒外也有再制造的标签。
项目生产工艺主要排污节点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方式见表2.4-1。
表2.4-1 项目生产工艺产排污节点一览表
类别 |
产生工序 |
主要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排放方式 |
废气 |
喷砂废气 |
颗粒物 |
密闭喷砂设施收集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 |
15m排气筒P2排放 |
浸漆、烘干及喷涂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真空浸漆机、烘干机放置于独立房间内,房间负压收集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火焰喷涂产生的喷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过滤粉尘后与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 |
15m排气筒P1排放 |
|
废水 |
职工生活 |
COD、BOD5、SS、氨氮 |
化粪池沉淀处理 |
排入污水管网 |
噪声 |
生产设备 |
等效连续A声级 |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 |
固废 |
旧机拆解分拣 |
废旧件、不合格件 |
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
/ |
检测 |
||||
喷砂 |
废渣、除尘灰 |
|||
机械加工 |
金属碎屑 |
|||
喷涂 |
收集塑粉 |
回用于生产工序 |
/ |
|
废气治理 |
废活性炭 |
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
浸漆 |
废油漆桶 |
|||
车床设备 |
废润滑油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
2.5.1给排水
(1)给水:项目用水由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给,全部为新鲜水。项目生产不用水,用水环节为职工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对各部分水量进行计算,职工生活用水量按40L/人·d计,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2m3/d(360m3/a)。
(2)排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3/d(288m3/a),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建设完成后给排水平衡表见表2.5-1,给排水平衡图见图2.5-1。
表2.5-1 项目工程给排水水量平衡表 单位:m3/d
序号 |
项目 |
用水总量 |
新鲜水量 |
损失量 |
废水量 |
处理方式及去向 |
1 |
生活用水 |
1.2 |
1.2 |
0.24 |
0.96 |
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河间市污水处理厂 |
图2.5-1 给排水平衡图 单位:m3/d
2.5.2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职工生活办公供暖及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2.5.3供电
项目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设施,由园区电网供给,满足项目需求。
2.6.1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赁现有建筑设施,施工期主要以生产车间改造、生产设备与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等设施建设与安装,无大规模土工作业,施工扬尘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项目施工期主要以设备安装、调试噪声为主,项目施工期工程内容较少,施工噪声具有时间短、源强小等特点,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且随着设备安装结束,施工噪声影响随之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2.6.2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主要产生废气为喷砂废气、喷涂废气、浸漆烘干废气。
1、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
真空浸漆机、烘干机放置于独立房间内,房间负压收集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火焰喷涂产生的喷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过滤粉尘后与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可达80%以上,以上废气净化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1排放。
在浸漆烘干工序按照溶剂全部挥发形成有机废气,项目对以上工序废气采取了有效的收集措施,负压收集效率按100%计。根据绝缘漆成分分析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900kg/a,集气设施收集量为900kg/a。根据厂家提供塑粉(环氧树脂)原料性质,喷涂粉末在固化工序挥发量<1%,塑粉原料使用量约为1t/a,受热产生非甲烷总烃的量为10kg/a,集气设施有效收集量为10kg/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设计浸漆、烘干综合运行时间约为1200h/a,集气设施收集风量为10000m3/h,收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速率为0.758kg/h,产生浓度分别为75.8mg/m3,经治理设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151kg/h,排放浓度为15.1mg/m3,年排放量为181.2kg/a。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喷涂粉尘产污系数为197.1kg(t-粉末涂料),则本项目喷涂粉尘产生量为197.1kg/a,全部收集后产生速率为0.164kg/h,产生浓度为16.4mg/m3,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016kg/h,排放浓度为1.64mg/m3。
综上分析,项目在浸漆烘干、喷涂工序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164kg/h,排放浓度为1.6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即15m排气筒,染料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速率0.5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5.1mg/m3,去除效率为80%,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最低去除效率70%。
2、喷砂废气
项目生产中根据回收旧零件的情况选择进行喷砂除锈除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上工序综合运行时间为900h/a,喷砂设施通过管道收集粉尘废气。喷砂设施为密闭结构,综合集气效率为100%,喷砂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净化后废气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
类比河间市兴林车辆附件厂启动机、发电机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本项目与其生产工艺及产能基本相同,根据其污染源监测,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最大值为7mg/m3,废气量约为6556m3/h。本项目喷砂废气收集系统风量为7000m3/h,颗粒物产生速率约为4.9kg/h,产生浓度为700mg/m3。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mg/m3,排放速率为0.049kg/h。
因此,项目喷砂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3、非正常工况分析
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行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其可能存在的非正常工况,主要为设备的开停车、检修、废气治理设备故障等情况。建议企业配备双回路电源,避免因偶发停电而造成事故性排放及生产事故。对于不可避免的区域大面积的计划性停电可事先调整生产计划,避免非正常工况出现。
对于设备故障引起的非正常废气排放的情况,应及时检修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车。项目废气治理设备发生故障,主要是企业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处理效率降低。公司有定期巡检制度,非正常工况持续时间最长不超过20min。
表2.6-1 项目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
排放源 |
排放速率(kg/h) |
持续时间 |
出现原因 |
|
PM10 |
非甲烷总烃 |
|||
浸漆及烘干、喷涂废气 |
0.082 |
0.455 |
20min |
废气处理系统故障导致颗粒物、有机废气无法正常去除,颗粒物处理效率由99%降为50%,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由80%降为40% |
喷砂废气 |
2.45 |
/ |
(2)废水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水环节为职工生活用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水为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30人,生活污水量为0.9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参照《城市污水回用技术手册》中生活污水水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水污染物预测结果为COD35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25mg/L。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喷砂机、喷涂设备、车床、钻床、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噪声级可达60-90dB(A)。本次环评针对以上噪声源要求企业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并将噪声源在厂区内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2.6-2 项目设备噪声产生源强及治理措施
噪声源 |
噪声设备 |
等效声级dB(A) |
治理措施 |
治理措施降噪效果dB(A) |
生产单元 |
喷砂机 |
80-85 |
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 |
25~30 |
钻床 |
80-90 |
25~30 |
||
喷涂设备 |
70-80 |
25~30 |
||
车床 |
70-85 |
25~30 |
||
攻丝机 |
80-90 |
25~30 |
||
气泵 |
80-90 |
25~30 |
||
废气净化系统 |
风机 |
80-90 |
隔声罩 |
25~30 |
(4)固废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旧件、不合格件、废渣、除尘灰、金属屑、收集塑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及职工生活垃圾。
经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项目产生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工业固废。
1、危险废物
①废润滑油:本项目设有车床加工设备,按照一般机械设备维护规律,约3~5年进行维护一次,对设备内部润滑油进行更换,折合平均每年废润滑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17-08)产生量为0.02t/a。
②废活性炭:项目运行产生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及光催化氧化设施进行处理,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达到饱和状态需进行更换,根据项目吸附有机废气量核算,项目收集有机废气量为910kg/a,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综合处理效率为80%(728kg/a),其中光催化氧化设备的净化效率为40%(291kg/a),活性炭装置吸附量为437kg/a,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比例约为1:0.4,则项目产生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1-49)的量为1.092t/a(≈1.1t/a)。
③废油漆桶:废油漆桶(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1-49)产生量为0.1t/a。
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采用专用桶密闭收集,废活性炭、废油漆桶采用密闭胶袋收集,以上危险固废分区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建设单位必须与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定期进行清运处理。
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为永久性砖混建筑,符合防风、防雨、防晒的要求,危废暂存间地面要求进行硬化,房间四周壁及裙角铺设土工膜,再用水泥硬化,并与地面防渗层连成整体,其高度不小于20cm,表面铺设改性沥青防渗层+涂环氧树脂防渗层等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储存,并在废润滑油储存区周围设置围堰。
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4.1危险废物图形符号类型,4.2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设置警示标志,按第5条相关要求进行标志牌的使用与维护。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
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由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责任,做到双人双锁。
表2.6-3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及处置措施汇总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 (吨/年)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废润滑油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17-08 |
0.02 |
机械设备 |
液体 |
烷烃类、芳烃类、苯系物、酚类 |
烷烃类、芳烃类、苯系物、酚类 |
3~5年 |
T,I |
密闭专用容器桶包装,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
2 |
废活性炭 |
HW49-其他废物 |
900-041-49 |
1.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固体 |
烷烃、芳烃等有机物 |
烷烃、芳烃等有机物 |
3个月 |
T/In |
密闭胶袋包装,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
3 |
废油漆桶 |
0.1 |
浸漆工序 |
/ |
2、一般固废
项目在拆解、检测工序产生废旧件、不合格件的量为200t/a,喷砂工序废渣产生量为1.2t/a,收集的除尘灰量为3.6t/a,转子采用车床加工产生金属碎屑的量为0.05t/a,以上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涂工序经自带滤筒收集塑粉的量为0.187t/a,该部分固废返回生产工序利用。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30人,职工生活垃圾每人产生量按0.5kg/d计,则项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定期由厂区人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固废防治措施汇总见表2.6-4。
表2.6-4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种类 |
污染源 |
名称 |
产生量 |
处置情况 |
1 |
危险废物 |
机械设备 |
废润滑油 |
0.02t/a |
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单位处置 |
废气治理 |
废活性炭 |
1.1t/a |
|||
浸漆工序 |
废油漆桶 |
0.1t/a |
|||
2 |
一般固废 |
拆解、检测 |
废旧件、不合格件 |
200t/a |
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喷砂工序 |
除尘灰 |
3.6t/a |
|||
废渣 |
1.2t/a |
||||
车床加工 |
金属碎屑 |
0.05t/a |
|||
喷涂工序 |
塑粉 |
0.187t/a |
返回于生产工序 |
||
3 |
生活垃圾 |
职工 |
生活垃圾 |
4.5t/a |
设垃圾箱,统一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5)项目厂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租赁现有建筑设施,现有车间内已采取三合土铺底、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地面平整,厂区道路、地面(非绿化区域)、办公区地面均已硬化。为防止项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污染,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重点加强危险暂存间、油漆储存区、浸漆室地面防渗硬化措施,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
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如下:
1、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露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对油漆储存区地面及围堰、浸漆室地面及四壁、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四壁铺设土工膜,再铺设水泥硬化层,油漆储存区围堰与地面防渗层连为整体,危废间四壁与地面防渗层连成整体,其高度不小于20cm,表面铺设改性沥青防渗层+涂环氧树脂防渗层等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
2、一般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露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指各生产车间地面修整硬化,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3、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是指除重点和一般污染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厂区道路及非绿化区域,全部进行水泥硬化。
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施工,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同时应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和非正常排水。
项目参照GB18599-2001设计了地下水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经防渗处理,没有污染地下水的通道,污染物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
2.6.3污染源排放汇总
(1)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6-5。
表2.6-5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运行时间 |
废气量 |
污染物 |
产生情况 |
治理措施 |
排放情况 |
达标情况 |
|
废气 |
喷砂废气 |
900h/a |
7000 m3/h |
颗粒物 |
700mg/m3,4.41t/a |
密闭喷砂设施收集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排气筒P2 |
7mg/m3,0.044t/a |
达标 |
|
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 |
1200h/a |
10000 m3/h |
颗粒物 |
16.4mg/m3,0.197t/a |
以上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
1.64mg/m3,0.02t/a |
|||
非甲烷总烃 |
75.8mg/m3,0.91t/a |
15.1mg/m3,0.182t/a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300d/a |
0.96 m3/d |
COD |
350mg/L,0.1t/a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出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350mg/L,0.1t/a |
达标 |
|
BOD5 |
200mg/L,0.06t/a |
200mg/L,0.06t/a |
|
||||||
SS |
200mg/L,0.06t/a |
200mg/L,0.06t/a |
|
||||||
氨氮 |
25mg/L,0.007t/a |
25mg/L,0.007t/a |
|
||||||
固废 |
机械设备 |
/ |
/ |
废润滑油 |
0.02t/a |
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 |
0 |
合理处置 |
|
废气治理 |
废活性炭 |
1.1t/a |
|||||||
浸漆工序 |
废油漆桶 |
0.1t/a |
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 |
0 |
合理处置 |
||||
拆解、检测 |
废旧件、不合格件 |
200t/a |
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
||||||
抛丸、打磨 |
除尘灰 |
3.6t/a |
|||||||
废渣 |
1.2t/a |
||||||||
车床加工 |
金属碎屑 |
0.05t/a |
|||||||
喷涂工序 |
塑粉 |
0.187t/a |
收集回用于生产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1.5t/a |
收集环卫部门清运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等效A声级 |
70~90dB(A)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距离衰减和绿化等 |
2.7.1污染物总量控制目的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有利于资源和能源的节约、产品结构的优化,推动污染治理,促进科技进步,是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措施。从而可以实现到2020年基本改变环境恶化状况,使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比较明显的改善,这也是环保工作服务于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推行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之一。
2.7.2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析
根据《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有SO2、氮氧化物、COD和NH3-N。通过前面的工程分析及项目排污情况分析,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不涉及SO2和NOx的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的规定核算,除火电行业外,其他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
本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表2.7-1 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
项目 |
污染物浓度(mg/L) |
废水量(m3/d) |
运行时间(d/a) |
污染物年排放量(t/a) |
COD |
400 |
0.96 |
300 |
0.115 |
NH3-N |
35 |
0.01 |
||
核算公式 |
污染物排放量(t/a)=污染物浓度(mg/L)×废水量(m3/d)×生产时间(d/a)/106 |
|||
核算结果 |
由公式核算可知,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COD:0.115t/a;NH3-N:0.01t/a |
表2.7-2 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核算
项目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量(m3/a) |
污染物年排放量(t/a) |
SO2 |
0 |
0 |
0 |
NOX |
0 |
0 |
0 |
喷砂颗粒物 |
120 |
630万 |
0.756 |
喷涂颗粒物 |
18 |
1200万 |
0.216 |
非甲烷总烃 |
60 |
0.72 |
|
核算公式 |
污染物排放量(t/a)=污染物浓度(mg/m3) ×排放量(m3/a)/109 |
||
核算结果 |
由公式核算可知,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SO2:0t/a;NOX:0t/a;颗粒物:0.972t/a;非甲烷总烃:0.72t/a。 |
本次评价建议以污染物达标排放量作为建设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由表2.7-1~表2.7-2得出,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115t/a,NH3-N:0.01t/a,SO2:0t/a,NOX:0t/a,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颗粒物:0.972t/a;非甲烷总烃:0.72t/a。
2.8清洁生产分析
2.8.1清洁生产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提倡把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转变,通过节能、降耗、低投入和高产出,利用清洁的能源、原辅材料,经过清洁的生产过程产出清洁的产品,从而既减少污染,又增加效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程序》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可分为六大类: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2.8.2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结合项目特点,本次评价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环境管理要求6方面进行清洁生产分析。
(1)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本项目设备选型按照节能的原则,设计上采用节能、高效、先进的设备,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耗能设备不予选用。选用目前成熟的生产工艺,生产产品稳定、可靠,产品合格率高。
(2)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本项目以废旧电机为原料,充分利用废旧资源、可再生资源,将废旧资源合理利用、再生使用。生产中原材料合理使用,充分利用,减少物料的浪费。生产工序使用电为清洁能源,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并建立规范的生产操作流程,减少物料浪费、提高产品合格率。
(3)产品指标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电机再制造件,产品在以后使用过程及报废后仍可以回收再生,减少产品报废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4)污染物产生指标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废气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排放废水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水质简单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一般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合理处置。
(5)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本项目产生的金属碎屑、不合格件、废旧件、废渣、除尘灰均为可再生利用资源,收集后外售资源综合利用,喷涂收集塑粉,回用于生产工序,以上固废作为资源利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6)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建设符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实施了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所有岗位全部培训上岗,建有完善的岗位操作制度;设有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设有完善的环保措施。
2.10.3 清洁生产结论
本项目生产工艺先进、采用节能布置设计,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同时建议:
(1)加强企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使企业按照现代化标准管理。
(2)健全污染治理措施,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污染,为企业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3)生产管理与环境管理的各项指标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调动职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加强企业职工环境法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第3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1地理位置
河间市位于河北省中南部,东经115°55'至116°37'、北纬38°19'至38°39',地处冀中平原腹地,属沧州市管辖,居京(北京)、津(天津)、石(石家庄)三角中心,环渤海经济区,距北京189公里,距天津183公里,距石家庄176公里。东与沧县、青县接壤,北与大城县、任丘市交界,西与肃宁县、高阳县相邻,南与献县相连。
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位于河间市城区东部,本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齐会北大街与曙光东路西北角,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 38°26'15.2",E 116°8'58.3"。本项目周边均为空地或闲置厂房,距离厂区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侧570m的野场村。
3.1.2地形、地貌
河间市地貌属于湖积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南向东北逐渐降低,形成了黄海高程10m以上的缓岗区、10m以下8m以上的二坡地和8m以下的洼地3个阶梯。地面自西南部龙华店乡的12.4m,降至东北西告乡武庄南的5.4m,落差7m,平均坡降1/7000,起伏不大,地势平坦开阔。历史上由古河道的冲击作用形成的龙岗地,因人为和生物的长期作用已变得不太明显。因湖沼沉积而形成的一些宽、广、平、浅的碟状洼地,现存千亩以上的大洼地84个,面积达130.07km2,占全市面积的9.8%。
本项目选址位于河间市城区东部,地貌单元为湖积冲积平原区,区域地形平坦。
3.1.3气候特征
河间市处于暖温带东亚季风区,属典型大陆性季风气候,受季风影响,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气温回升快;夏季炎热多雨;秋季秋高气爽,气温下降迅速;冬季寒冷,雨雪稀少。河间市主要气候气象特征见表3.1-1。
表3.1-1 气候气象特征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统计结果 |
序号 |
项目 |
统计结果 |
1 |
年平均气温 |
12.6℃ |
8 |
年平均风速 |
2.0m/s |
2 |
月平均最高气温 |
26.7℃(7月) |
9 |
累年平均气压 |
10155Pa |
3 |
月平均最低气温 |
-4.5℃(1月) |
10 |
年平均日照时数 |
2697h |
4 |
年平均降水量 |
561mm |
11 |
日照率 |
61% |
5 |
年最大降水量 |
1040mm |
12 |
最大冻土深度 |
62cm |
6 |
年最小降水量 |
278mm |
13 |
平均无霜期 |
187d |
7 |
年平均蒸发量 |
1818.3mm |
/ |
/ |
/ |
3.1.4地表水
河间市地处海河流域东南部近海地区,古代素有“九河下梢”、“九河环流”之称。但随着历史的演变,众多的古河道已多无存。现有黑龙港河西支、马兰减河、子牙河、子牙新河、北排水河、古洋河、冀中运河、小白河和于家河等,均属海河水系。其中子牙河、子牙新河为行洪河道,其他7条为排沥河道。8条干渠、58条支渠纵横交错,全长491km。河间市境内各河流均属于季节性河流,汛期行洪排涝,其它季节断流干涸。
古洋河又名洋河,上起饶阳县城东北张村西,经献县韩村东北约4.2km处进入河间市,经龙华店、西九吉、沙洼、瀛州镇、时村、留古寺、北石槽等乡镇,于北石槽乡恒道村西北进入任丘市界,再经任丘市、文安县至文安县大龙华村西北汇入赵王河。全长77.5km,流域面积436km2,河间市市境流程38.4km。
该项目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明显影响。
3.1.5地质构造
河间市位于冀中坳陷中部,地层分为中上元古界、下古生界海相碳酸岩地层与河流相沙泥岩地层。古生界及中上元古界地质构造在河间市为三凹二高趋势。果子洼一带属河间西凹槽,潜山顶界埋深约-7000m,沙洼至沙河桥一带属西城向斜,黎民居一带属里坦凹陷。二高即卧佛堂—龙华店潜山构造带,束城镇—南留路一带属大城凸起。
以碳酸盐为主的地层在河间市断层发育,走向以北东向为主,最大断距约4000m,相应在大断层的上升约4000m,黎民居一带沉积厚度约3000m,沙洼至沙河桥以南沉积约3000m。河间西洼槽具有较好的生油能力,河间东营组油田及北石槽的沙河街组油田则分布在河间市一南一北。上第三系地层为河流沉积的一套砂泥岩互层,约800~1000m,小断层发育,走向东北,断距一般小于50m。第四系地层在河间市区沉积厚度约1000m,由于沉积时间较短(约130万年),上复地层压力较小等因素,至今未成岩,以泥层、流砂层呈现,断层不发育。
3.1.6水文地质条件
河间市由于地域面积广,东西向较长,因此,地下水资源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有明显的差异。地质特征及含水层分布规律、浅层咸淡水的分布特点,大致以河间市城区至卧佛堂一线为界,西部地层为陆相河流冲洪积湖积相类型,为潴龙河、唐河冲积扇前缘相沉积水文地质区;东部地层浅部海陆相交互相,深部为冲积洪积相类型,为子牙河冲洪积相沉积水文地质区。根据含水层组的埋藏条件,岩性构造等因素,在垂直向上400m深度划分为4段含水组。
第一含水组:埋深0~40m,沙层岩性为细沙、粉细沙、粉砂2~3层,厚度为10~20m。东部咸水底板可达90m,按潜水矿化度2g/L为界,分为咸淡两个类型,浅层淡水遍布全市,面积830.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62.3%,呈西南至东北向条带分布,埋深自西向东逐渐变浅。
第二含水组:埋深40~215m,为中深层淡水区,含水砂层呈“透镜体”状,在全市均有分布。沙层岩性以细砂为主,粉细沙次之,7~10层,厚度为30~50m,砂层发育均匀。除侧向补给外,在全淡区范围内可接受上部含水层的入渗补给。矿化度1g/L左右,水化学类型为HCO3-Na型和HCO3-·SO42-Na型。
第三含水组:埋深215~308m,砂层岩性为细砂及少量中细砂5~8层,厚度为20~50m。矿化度一般小于0.5g/L,水化学类型为HCO3-Na型、Cl·HCO3-Na或HCO3-·Cl·SO42-Na型。
第四含水组:埋深303~408m,砂层岩性为细砂及中细砂3~6层,厚度为20~50m,含水砂层呈透镜体状,在全市均有分布。矿化度0.5~1g/L,水化学类型为HCO3-Na型。
以上四组中第三、第四组砂层厚、颗粒大、水质好、面积广,为深层淡水区,但深层水补给困难。第一、二含水组滏西为山前冲洪积而成,地下水的补给以降水垂直渗入为主;第一、二组之间有较强的水力联系,为该区域主要开采层。当地地下水流向为自西南向东北。
河间市土壤的成土母质均为河流冲积物,层次分明,土壤深厚,耕作良好,从土壤类型上分属潮土类,包括普通潮土、盐化溯土、褐化潮土三个亚类。土壤的主要养分的平均值除钾较高外其它养分均为中下水平,微量元素以铜最多,锌最少,为贫锌地区。
河间地处干旱大陆性季风区,由于历史变化和诸多因素的影响,加之长期的人为耕作,目前河间植被主要是各种农作物、人工栽培的用材林、经济林和防护林等林木以及少量的野生杂草植物组成;区内没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冀政字[2016]38号),将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现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东区)与河北河间瀛州经济开发区(现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合并,实行“一区两园”,整合后名称为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面积为省政府批准原两个开发区规划面积之和,撤销河北河间瀛州经济开发区)。
河间瀛州经济开发区原名为河间市工业聚集区(根据《全省部分省级经济开区和省级工业聚集区规范整合方案》(冀政办函[2014]14号),河间市工业聚集区更名为河间瀛州经济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2009年,河间市人民政府完成了河间市工业聚集区2.49km2的规划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报告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审查(冀环评函[2009]446号);为加大河间市工业聚集区聚集功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河间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49km2的基础上实施扩区,委托省城乡规划院编制了《河间市工业聚集区(新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将新区规划面积扩至7.8km2,扩区后规划范围为西至古洋河,南至南垣路,东至古韵街,北至朔黄铁路。产业定位以先进制造业、生物产业、通讯设备产业、轻工业、现代服务业等为主导产业。其中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为电线电缆产业、汽车零配件产业、家居家饰产业;生物产业发展生物质发电产业、饮料制造业、啤酒制造等;通讯设备产业主要发展通讯网络连接设备、交换接入设备业;轻工业主要发展纸制品业;现代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中介服务业等。河间市新区管委会委托河北师范大学编制了《河间市工业聚集区(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审查意见(沧环管[2011]106号)。
(1)规划范围:河间市工业聚集区(新区)位于市区东部,新区总规划面积7.8km2,用地范围西至古洋河,南至南垣,东至古韵街,北至朔黄铁路。
本项目位于城垣东路与建设北大街西北角,在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范围之内(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2)功能定位:河间市域经济增长极,河间市中心城区重要功能组团,以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为主的新型工业化低碳工业聚集区。
本项目为汽车电机再制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8、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产品、农业机械、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墨盒、有机光导鼓的再制造(再填充),退役民用大型飞机及发动机、零部件拆解、再利用、再制造(再填充)”,符合“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功能定位。
(3)产业定位:新区总体以先进制造业、生物产业、通讯设备产业、轻工业、现代服务业等为主导产业。其中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为电线电缆产业、汽车零配件产业、家居家饰产业;生物产业发展生物质发电产业、饮料制造业、啤酒制造业;通讯设备产业主要发展通讯网络连接设备、交换接入设业;轻工业主要发展纸制品业;现代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业、中介服务等。
本项目为废旧电机再生制造,属于先进制造业中汽车零配件产业的发展方向,符合园区“以先进制造业、生物产业、通讯设备产业、轻工业、现代服务业等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定位。
(4)规划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根据新区的主导产业定位,类比国内其它开发区的发展情况,确定新区的经济发展目标为近期工业总产值达到130亿元,远期工业总产值达到320亿元。
2、环境目标:到2020年,所有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建成环境优美的生态工业聚集区。
(5)规划布局:新区总体布局结构为“一核一带三片”,“一核”为城垣路以北古洋河以东的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一带”为纵贯南北重点打造的古洋河滨水景观带,“三片”指以瀛洲路和胜利路划分的三个产业片区。北部产业区诗经路以北重点发展生物产业,诗经路以南重点发展电线电缆产业,齐会大街以东布置现代物流业;中部产业区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通讯设备产业;南部产业区重点发展家居家饰产业及其他产业;现代服务业结合各片区中心布置。
根据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及《河间市工业聚集区(新区)总体规划》要求,同意建设。
(6)市政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规划用水指标采用人口及分项单位建设用地指标法预测,综合用地指标法校核;预测规划近期2015年新区用水量为1.86万m3/d,远期2020年新区用水量为3.29万m3/d;河间市新区作为河间市中心城区的一部分,其用水由河间市水厂提供,新区不自建水厂,关停区内2眼自备井。
河间市水厂占地4.49hm2,设计规模为5万m3/d,现状开采地下水源;南水北调中线饮水工程分配河间市水量约为4149万m3/a,规划在厂区西南部建渔庄调蓄水库1座,来水经调蓄后供应市区用水。待南水北调中线引工程通水后,将现状地下水厂改造成地表水厂,封停水源取水井,将其作为备用水源。新区充分结合现状管网,环枝结合,随供水工程的建设,逐步形成主次管网布局合理的集中供水系统。管网最不利点自由水压不低于24m,对水压要求高的建筑自行加压。
本项目在园区给水管网供水范围之内,可由市政供水管网供水。
2、排水工程规划:河间市新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水就仅排入水体,污水送入河间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规划新区污水排放量按日用水量的85%计,则规划近期2015年,污水产生量为1.38万m3/d,规划远期2020年,污水产生量为2.79万m3/d。
河间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4万m3/d,到2020年处理能力达到6万m3/d,占地面积9hm2。近期规划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0%,远期达到65%。再生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按不同用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用水水质》或部分工业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河间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河间市东北部,北二环和规划路交叉口西北角(朔黄铁路南、古洋河以西)。工程主体工艺采用CASS工艺,并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近期4万m3/d,设计进水水质为:BOD5200mg/L、COD400mg/L、SS200mg/L、NH3-N35mg/L、TP3.0mg/L、pH6~9,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CODcr≤50mg/L,BOD5≤10mg/L,SS≤10mg/L,氨氮(以N计)≤5mg/L,总磷(以P计)TP≤0.5mg/L,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一期工程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0年7月29日经省厅验收已投入使用,实际处理量为3.0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古洋河。
本项目在河间市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排放污水经管网排入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供热规划:规划期末新区公建和工业建筑采暖都要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新区采暖热负荷预测结果为107.3MW,区内建设1座生物质电厂,设3台65t/h生物质中温中压锅炉、2台12MW抽凝式冷轮式发电机组,形成140万m3的供热能力,年发电1.32×108kWh,为新区企业提供采暖负荷和生产用热。
目前园区集中供热未建成,本项目生产及生活用热均采用电加热。
4、燃气工程规划:气源采用西气东输天然气,中心城区储配站布置在中心城区西部,新区作为中心城区的一部分,气源与中心城区共用。天然气优先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气,基本满足供气范围内的各类公共建筑用户和工业企业生活用气需要,考虑部分企业生产用气需求,预测2020年新区用气总量为730万Nm3。
燃气输配管网采用中压(A)一级系统,敷设方式为地埋。燃气管道禁止沿高压线走廊、电缆沟敷设,禁止在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液体堆场下敷设。
5、电力工程规划:预测新区用电总负荷为11万KW,若取同时系数为0.7,则最大负荷为7.7万KW。电源主要来自现状章西220KV变电站和市域内新建220KV变电站。规划采用110KV变电站均采用直供10KV负荷的方式,大用户需新建35KV变电站,10KV电力线路的走向应一律沿道路敷设。110KV高压架空线路走廊宽度按15-25m控制,35KV高压架空线路走廊宽度按12-20m控制。
项目用电依托现有工程供电设施,由园区电网供给,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占地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地位及土地利用规划。目前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规划正在进行产业调整,本项目位于其规划的机械制造产业区,主要发展方向为石油装备、电力设备及汽车配件。本项目为汽车配件(电机)生产再制造,属于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符合开发区规划调整后的产业规划要求。
3.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区域达标判断
本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采用河间市交通局(距本项目约2.6公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2017年全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基本污染物例行监测数据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结果见表3.3-1。
表3.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μg/m3) |
评价标准 (μg/m3)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
SO2 |
年平均 |
37 |
60 |
61.67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90.2 |
150 |
60.13 |
达标 |
|
NO2 |
年平均 |
44 |
40 |
110 |
超标 |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91.6 |
80 |
114.5 |
超标 |
|
PM10 |
年平均 |
125.7 |
70 |
179.6 |
超标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256 |
150 |
170.7 |
超标 |
|
PM2.5 |
年平均 |
71.2 |
35 |
203.4 |
超标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178 |
75 |
237.3 |
超标 |
|
CO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2800 |
4000 |
70 |
达标 |
O3 |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
207 |
160 |
129.3 |
超标 |
由表3.3-1可知,评价指标中SO2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CO百分位数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O2、PM10、PM2.5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O3百分位数8小时平均值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
(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规定,本评价选取河间市交通局例行监测点2017年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监测数据作为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并对各污染物的年评价指标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现状评价结果见表3.3-2。
表3.3-2 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
点位名称 |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μg/m3) |
现状浓度 (μg/m3)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
超标频率% |
达标 情况 |
河间交通局例行监测点 |
SO2 |
年平均 |
60 |
37 |
61.67 |
-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150 |
90.2 |
60.13 |
- |
达标 |
||
NO2 |
年平均 |
40 |
44 |
110 |
100 |
超标 |
|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80 |
91.6 |
114.5 |
5 |
超标 |
||
PM10 |
年平均 |
70 |
125.7 |
179.6 |
100 |
超标 |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150 |
256 |
170.7 |
22.5 |
超标 |
||
PM2.5 |
年平均 |
35 |
71.2 |
203.4 |
100 |
超标 |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75 |
178 |
237.3 |
31.5 |
超标 |
||
CO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4000 |
2800 |
70 |
— |
达标 |
|
O3 |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
160 |
207 |
129.3 |
25.2 |
超标 |
由表3.3-2可知,评价指标中SO2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CO百分位数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外,NO2、PM10、PM2.5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O3百分位数8小时平均值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3)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河北开卓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电器分公司高压传输设备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NO:KZHJ字2018HP09005号),2018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对付涧河村、南冬村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河北开卓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具有CMA监测资质认证,具备监测资格,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数据的时效性均满足本项目评价要求。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规定,本评价采用上述监测数据进行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1、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①监测点信息
本评价采用的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信息见表3.3-3。
表3.3-3 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信息一览表
监测点 编号 |
监测点 名称 |
监测点 厂址相对方位 |
监测点与厂址最近距离 |
监测时间 |
监测因子 |
1小时 |
|||||
1 |
付涧河村 |
NE |
2900m |
2018.9.20~9.26 |
非甲烷总烃 |
2 |
南冬村 |
E |
440m |
2018.9.20~9.26 |
非甲烷总烃 |
②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至9月26日,连续监测7天,每天采样4次,每次采样45分钟,具体时间为:2:00、8:00、14:00、20:00。
③监测及分析方法
采样方法及监测分析方法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关标准和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各监测因子检测方法及检出限见表3.3-4。
表3.3-4 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分析方法及检出限一览表
序号 |
监测因子 |
检测方法 |
单位 |
检出限(1小时平均) |
1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
mg/m3 |
0.07mg/m3 |
④监测结果统计
根据各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本评价对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统计分析。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1小时平均浓度的变化范围见表3.3-5。
表3.3-5 监测因子浓度变化范围统计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
监测点名称 |
1小时浓度 |
浓度范围 |
||
非甲烷总烃(mg/m3) |
付涧河村 |
0.50~0.66 |
南冬村 |
0.44~0.68 |
注:“ND”表示未检出
由表3.3-5可知,各监测点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为0.44mg/m3~0.68mg/m3。
2、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3.3-6。
表3.3-6 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
点位 名称 |
污染物 |
平均 时间 |
评价标准(mg/m3) |
监测浓度范围(mg/m3)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
超标倍数 |
超标率 % |
达标 情况 |
付涧 河村 |
非甲烷总烃 |
1小时 |
2.0 |
0.50~0.66 |
33 |
— |
— |
达标 |
南冬村 |
非甲烷总烃 |
1小时 |
2.0 |
0.44~0.68 |
34 |
— |
— |
达标 |
由表3.3-6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各个监测点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3.3.2地下水质量监测与评价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参照河间市天鸿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东北700m)委托中博河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4日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并出具了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博(环)检字(2019)第H201902003号,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数据时效性均满足要求。中博河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具有CMA监测资质认证,具备监测资格。
(1)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
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项目地处平原区,结合区域内地下水流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共4个,其中3个潜水水质监测点,1个承压水水质监测点。
1、监测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次监测项目常规因子包括: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石油类、苯及菌落总数。
表3.3-7 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序号 |
监测点 名称 |
与厂址的相对方位 |
功能区 |
含水层 |
监测因子 |
检测因子 |
调查项目 |
1 |
桃园村西北 |
SE |
GB/T14848-2017中Ⅲ类 |
潜水 |
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及菌落总数、石油类、苯、甲苯、二甲苯 |
K+、Na+、Ca2+、Mg2+、CO32-、HCO3-、Cl-、SO42- |
水位标高(m)、井口标高(m)、 井内水面至井口距离(m) |
2 |
南冬村西 |
E |
|||||
3 |
前北冬村西 |
NE |
|||||
4 |
厂区附近 |
E |
承压水 |
2、监测时间及频率
于2019年2月24日对其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对4个监测点位采样监测。连续采样1天,取样监测一次。
3、地下水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各水质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见表3.3-8。
表3.3-8 地下水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及国标代号 |
仪器型号名称 (编号) |
检出限 |
|
|
1 |
pH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 物理指标》 GB/T 5750.4 -2006 5.1 玻璃电极法 |
PHS-25 型数显 pH 计(S-006) |
—— |
|
|
2 |
硝酸盐氮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 指标》GB/T 5750.5-2006 5.2 紫外分光光度法 |
SP-752 紫外可 见分光光度计 (S-029) |
0.2mg/L |
|
|
3 |
亚硝酸盐氮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 指标》 GB/T 5750.5-2006 10.1 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
SP-722 可见分 光光度计 (S-030) |
0.001mg/L |
|
|
|
4 |
高锰酸盐指 数(耗氧量)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综 合指标》 GB/T 5750.7-2006 1.1 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
—— |
0.05mg/L |
|
|
5 |
硫酸盐 (硫酸根)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 属指标》 GB/T 5750.5-2006 1.3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热法) |
SP-722 可见分 光光度计 (S-030) |
5mg/L |
|
|
6 |
氯化物 (氯离子)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 属指标》 GB/T 5750.5-2006 2.1 硝酸银容量法 |
—— |
1.0mg/L |
|
|
7 |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 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06 10.1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SP-722 可见分 光光度计 (S-030) |
0.050mg/L |
续表3.3-8 地下水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及国标代号 |
仪器型号名称(编号) |
检出限 |
|
8 |
碳酸盐 |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滴定法测定碳酸 根、重碳酸根和氢氧根》 DZ/T 0064.49-1993 |
—— |
5mg/L |
|
9 |
重碳酸盐 |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滴定法测定碳酸 根、重碳酸根和氢氧根》 DZ/T 0064.49-1993 |
—— |
5mg/L |
|
10 |
溶解性总固体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 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06 8.1 称量法 |
AP125WD 分析 天平(S-038) |
—— |
|
11 |
总大肠菌群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 标》GB/T 5750.12-2006 2.1 多管发酵法 |
HSX-250 恒温 恒湿培养箱 (S-010) |
—— |
|
12 |
菌落总数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 标》 GB/T 5750.12-2006 1.1 平皿计数法 |
HSX-250 恒温 恒湿培养箱 (S-010) |
—— |
|
13 |
氨氮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 属指标》 GB/T 5750.5-2006 9.1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SP-722 可见分 光光度计 (S-030) |
0.02mg/L |
|
14 |
挥发酚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 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06 9.1 4-氨基安替吡啉三氯甲烷萃取分光光度法 |
SP-722 可见分 光光度计 (S-030) |
0.002mg/L |
|
15 |
氰化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 属指标》GB/T 5750.5-2006 4.2 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 |
SP-722 可见分 光光度计 (S-030) |
0.002mg/L |
|
16 |
六价铬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10.1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SP-722 可见分 光光度计 (S-030) |
0.004mg/L |
|
17 |
氟化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 属指标》 GB/T 5750.5-2006 3.1 离子选择电极法 |
PHS-25 型数显 pH 计(S-006) |
0.2mg/L |
|
18 |
总硬度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 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06 7.1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
—— |
1.0mg/L |
|
19 |
苯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 标》GB/T 5750.8-2006 18.4 顶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
GC9790Ⅱ气相 色谱仪(S-036) |
0.7µg/L |
|
20 |
甲苯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 标》GB/T 5750.8-2006 19 /18.4 顶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
GC9790Ⅱ气相 色谱仪(S-036) |
1µg/L |
|
续表3.3-8 地下水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及国标代号 |
仪器型号名称 (编号) |
检出限 |
|
21 |
二甲苯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 标》 GB/T 5750.8-2006 20/18.4 顶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
GC9790Ⅱ气相 色谱仪(S-036) |
对、间二甲苯 1µg/L |
|
邻二甲苯: 3µg/L |
|||||
22 |
汞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8.1 原子荧光法 |
SK2003A 原子 荧光光谱仪 (S-026) |
0.1µg/L |
|
23 |
砷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6.1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 |
SK2003A 原子 荧光光谱仪 (S-026) |
1.0µg/L |
|
24 |
镉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9.1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990AFG 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计 (S-033) |
0.5µg/L |
|
25 |
铁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2.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直接法) |
990AFG 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计 (S-033) |
0.3mg/L |
|
26 |
锰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3.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直接法) |
990AFG 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计 (S-033) |
0.1mg/L |
|
27 |
铅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11.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直接法) |
990AFG 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计 (S-033) |
2.5µg/L |
|
28 |
钾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22.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990AFG 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计 (S-033) |
0.05mg/L |
|
29 |
钠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22.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990AFG 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计 (S-033) |
0.01mg/L |
|
30 |
钙 |
《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法》 GB/T 11905-1989 |
990AFG 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计 (S-033) |
0.02mg/L |
|
31 |
镁 |
《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法》 GB/T 11905-1989 |
990AFG 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计 (S-033) |
0.002mg/L |
|
32 |
石油类*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综 合指标》 GB/T 5750.7-2006 3.5 非分散红外光度法 |
JKY-3B 便携式 红外测油仪 YFYQ19325 |
0.05mg/L |
|
(2)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
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见表3.3-9。
表3.3-9 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采样时间:02月24日 |
|||
桃园村西北 |
南冬村西 |
前北冬村西 |
厂区附近 |
|||
1 |
pH |
无量纲 |
8.28 |
8.38 |
8.34 |
8.35 |
2 |
硝酸盐氮 |
mg/L |
0.6 |
0.6 |
0.6 |
0.5 |
3 |
亚硝酸盐氮 |
mg/L |
ND |
ND |
ND |
ND |
4 |
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 |
mg/L |
1.96 |
1.91 |
1.89 |
1.86 |
5 |
硫酸盐(硫酸根) |
mg/L |
107 |
110 |
110 |
98 |
6 |
氯化物(氯离子) |
mg/L |
69.7 |
69.7 |
68.9 |
69.3 |
7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ND |
ND |
ND |
ND |
8 |
碳酸盐 |
mg/L |
8 |
8 |
9 |
7 |
9 |
重碳酸盐 |
mg/L |
159 |
159 |
160 |
159 |
10 |
溶解性总固体 |
mg/L |
383 |
398 |
404 |
375 |
11 |
总大肠菌群 |
MPN/100mL |
﹤2 |
﹤2 |
﹤2 |
﹤2 |
12 |
菌落总数 |
CFU/mL |
ND |
ND |
ND |
ND |
13 |
氨氮 |
mg/L |
0.18 |
0.19 |
0.18 |
0.13 |
14 |
挥发性酚类 |
mg/L |
ND |
ND |
ND |
ND |
15 |
氰化物 |
mg/L |
ND |
ND |
ND |
ND |
16 |
六价铬 |
mg/L |
ND |
ND |
ND |
ND |
17 |
氟化物 |
mg/L |
0.8 |
0.8 |
0.8 |
0.9 |
18 |
总硬度 |
mg/L |
71.7 |
78.8 |
93.7 |
69.2 |
19 |
苯 |
µg/L |
ND |
ND |
ND |
ND |
20 |
甲苯 |
µg/L |
ND |
ND |
ND |
ND |
21 |
二甲苯 |
µg/L |
ND |
ND |
ND |
ND |
22 |
汞 |
µg/L |
ND |
ND |
ND |
ND |
23 |
砷 |
µg/L |
ND |
ND |
ND |
ND |
24 |
镉 |
µg/L |
1.4 |
1.5 |
1.4 |
1.8 |
25 |
铁 |
mg/L |
ND |
ND |
ND |
ND |
26 |
锰 |
mg/L |
ND |
ND |
ND |
ND |
27 |
铅 |
µg/L |
2.8 |
3.0 |
3.0 |
3.4 |
28 |
钾 |
mg/L |
0.79 |
0.70 |
0.73 |
0.73 |
29 |
钠 |
mg/L |
130 |
155 |
149 |
159 |
30 |
钙 |
mg/L |
7.14 |
7.14 |
6.46 |
7.14 |
31 |
镁 |
mg/L |
11.3 |
13.5 |
20.6 |
12.7 |
32 |
石油类* |
mg/L |
ND |
ND |
ND |
ND |
注:ND表示未检出。
(3)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次地下水现状评价以评价区域地下水水体各监测点位的水质单项指标测定值作为水质评价参数,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Ⅲ类标准,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水质评价。
1、评价方法
①采用单因子指数法
Pi=Ci/C0i
式中:Pi—i种污染物的标准指数;
Ci—i种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L;
C0i—i种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mg/L;
②pH值的标准指数为:
SpH·j=(7.0-pHj)/(7.0-pHsmin)(pHi≤7.0)
SpH·j=(pHj-7.0)/(pHsmax-7.0)(pHi≥7.0)
式中:SpH·j—j点的pH标准指数;
pHj—j点的实测pH值;
pHsmin—评价标准值的下限值;
pHsmax—评价标准值的上限值;
2、评价结果及分析:根据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对现状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
表3.3-10 水质监测结果标准指数一览表
检测因子 |
项目 |
潜水含水层 |
承压水含水层 |
||
标准值 |
桃园村西北 |
南冬村西 |
前北冬村西 |
厂区附近 |
|
pH |
6.5~8.5(无量纲) |
0.85 |
0.92 |
0.89 |
0.9 |
硝酸盐氮 |
20mg/L |
0.03 |
0.03 |
0.03 |
0.03 |
亚硝酸盐氮 |
1.0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 |
3.0mg/L |
0.65 |
0.64 |
0.63 |
0.62 |
硫酸盐(硫酸根) |
250mg/L |
0.43 |
0.44 |
0.44 |
0.39 |
氯化物(氯离子) |
250mg/L |
0.28 |
0.28 |
0.28 |
0.28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3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mg/L |
0.38 |
0.40 |
0.40 |
0.38 |
总大肠菌群 |
3.0MPNb/100mL |
﹤0.67 |
﹤0.67 |
﹤0.67 |
﹤0.67 |
菌落总数 |
100CFU/m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氨氮 |
0.5mg/L |
0.36 |
0.38 |
0.36 |
0.26 |
挥发性酚类 |
0.002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氰化物 |
0.05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铬(六价) |
0.05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氟化物 |
1.0mg/L |
0.80 |
0.80 |
0.80 |
0.90 |
总硬度 |
450mg/L |
0.16 |
0.18 |
0.21 |
0.15 |
苯 |
0.01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甲苯 |
0.7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二甲苯 |
0.5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汞 |
0.001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砷 |
0.01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镉 |
0.005mg/L |
0.28 |
0.30 |
0.28 |
0.36 |
铁 |
0.3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锰 |
0.1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铅 |
0.01mg/L |
0.28 |
0.30 |
0.30 |
0.34 |
石油类* |
0.05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由表3.3-11监测结果可知,各潜水及承压水监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离子检测结果与评价
地下水离子检测结果见表3.3-11。
表3.3-11 地下水离子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
项 目 |
桃园村西北 |
南冬村西 |
前北冬村西 |
项目厂区附近 |
|
潜水 |
承压水 |
||||
K+ |
监测值 (mg/L) |
0.79 |
0.70 |
0.73 |
0.73 |
Na+ |
130 |
155 |
149 |
159 |
|
Ca2+ |
7.14 |
7.14 |
6.46 |
7.14 |
|
Mg2+ |
11.3 |
13.5 |
20.6 |
12.7 |
|
CO32- |
8 |
8 |
9 |
7 |
|
HCO3- |
159 |
159 |
160 |
159 |
|
Cl- |
69.7 |
69.7 |
68.9 |
69.3 |
根据地下水离子检测结果,以及地下水化学类型的舒卡列夫分类法,区域潜水及承压水含水层水化学类型均属于HCO3-·Cl--Na·Mg型。
3.3.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声环境现状监测
本项目委托检测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11日对厂区四周进行了现状声环境质量检测,具体情况如下:
1、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2、监测布点:根据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情况,在项目东、南、西、北四个边界各设1个监测点。
3、监测时间及频次:昼夜各监测2次,连续监测2天。
4、监测分析方法:监测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测量方法进行。
5、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见表3.3-12。
表3.3-12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位置 |
监测日期 |
昼间 |
夜间 |
||||
监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监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
东厂界 |
2020.4.10 |
47 |
65 |
达标 |
42 |
55 |
达标 |
2020.4.10 |
49 |
达标 |
43 |
达标 |
|||
2020.4.11 |
47 |
达标 |
43 |
达标 |
|||
2020.4.11 |
47 |
达标 |
42 |
达标 |
|||
南厂界 |
2020.4.10 |
49 |
达标 |
42 |
达标 |
||
2020.4.10 |
49 |
达标 |
43 |
达标 |
|||
2020.4.11 |
49 |
达标 |
43 |
达标 |
|||
2020.4.11 |
48 |
达标 |
42 |
达标 |
|||
西厂界 |
2020.4.10 |
46 |
达标 |
42 |
达标 |
||
2020.4.10 |
47 |
达标 |
43 |
达标 |
|||
2020.4.11 |
47 |
达标 |
42 |
达标 |
|||
2020.4.11 |
47 |
达标 |
43 |
达标 |
|||
北厂界 |
2020.4.10 |
46 |
达标 |
42 |
达标 |
||
2020.4.10 |
47 |
达标 |
43 |
达标 |
|||
2020.4.11 |
48 |
达标 |
43 |
达标 |
|||
2020.4.11 |
48 |
达标 |
43 |
达标 |
(2)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等效声级法,即用各监测点的等效声级与评价标准相对照,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2、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3、评价结果
由表3.3-12可以看出,本项目东、南、西、北四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46~49dB(A)之间,夜间在42~43dB(A)之间,没有超标现象,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良好。
3.3.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布设
厂区范围内:
3个柱状样点:T1(0~0.5m、0.5~1.5m、1.5~3m)、T2(0~0.5m、0.5~1.5m、1.5~3m)、T3(0~0.5m、0.5~1.5m、1.5~3m)。1个表层样点:T4(0~0.2m)。
厂区范围外:
2个表层样点:T5(0~0.2m)、T6(0~0.2m)。
2、监测因子
pH、砷、镉、铜、铅、汞、镍、铬(六价)、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3)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1天,柱状样、表层样(0~0.2m),取样一次。
企业委托检测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对项目土壤进行了采样监测。
表3.3-12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样品名称 |
T1-1 |
T1-2 |
T1-3 |
T2-1 |
T2-2 |
T2-3 |
T3-1 |
T3-2 |
T3-3 |
T4 |
T5 |
T6 |
|
项目 |
单位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pH |
无量纲 |
8.76 |
8.40 |
8.97 |
8.28 |
8.88 |
8.72 |
8.68 |
8.81 |
9.02 |
8.68 |
8.89 |
8.39 |
总砷 |
mg/kg |
8.49 |
10.1 |
5.86 |
7.89 |
9.12 |
5.38 |
7.36 |
4.56 |
4.64 |
4.41 |
8.68 |
7.80 |
镉 |
mg/kg |
0.10 |
0.03 |
0.05 |
0.05 |
0.04 |
0.03 |
0.07 |
0.04 |
0.05 |
0.02 |
0.07 |
0.03 |
铜* |
mg/kg |
30 |
26 |
21 |
27 |
23 |
23 |
33 |
19 |
15 |
17 |
43 |
27 |
铅 |
mg/kg |
18.8 |
16.4 |
16.6 |
19.2 |
15.7 |
14.1 |
14.4 |
11.2 |
13.4 |
11.4 |
17.1 |
17.3 |
汞 |
mg/kg |
0.032 |
0.026 |
0.028 |
0.065 |
0.031 |
0.023 |
0.049 |
0.022 |
0.024 |
0.024 |
0.125 |
0.103 |
镍* |
mg/kg |
36 |
42 |
26 |
34 |
37 |
27 |
29 |
24 |
22 |
24 |
37 |
32 |
总铬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六价铬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甲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乙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苯乙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邻二甲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2-二氯丙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氯甲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1-二氯乙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二氯甲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反式-1,2-二氯乙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1-二氯乙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2-二氯乙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1,1-三氯乙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四氯化碳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三氯乙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1,2-三氯乙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四氯乙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1,1,2-四氯乙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1,2,2-四氯乙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2,3-三氯丙烷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顺式-1,2-二氯乙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氯乙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氯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4-二氯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1,2-二氯苯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氯仿 |
μ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2-氯酚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萘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苯并(a)蒽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䓛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苯并(b)荧蒽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苯并(k)荧蒽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苯并(a)芘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茚并(1,2,3-c,d)芘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二苯并(a,h)蒽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硝基苯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苯胺 |
mg/kg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2)评价结果
根据土壤现状监测结果,各污染物因子监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项目区域土壤状况良好。
第4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1评价区域常规地面气象特征
项目所在区域气象资料来源于河间市气象站,地理坐标为北纬38°27′,东经116°05′。本项目距河间市气象站约6km,其常规气象资料可以反映本项目区域的基本气候特征,因此河间市气象站气象资料可作为本项目气象资料使用。
以河间市气象站近20年的气象参数为依据,来分析区域气象特征,见表4.1-1。
表4.1-1 主要气象特征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统计结果 |
序号 |
项目 |
统计结果 |
1 |
年平均气温 |
12.6℃ |
6 |
年日照时数 |
2697小时 |
2 |
极端最高气温 |
41.7℃ |
7 |
无霜期 |
187天 |
3 |
极端最低气温 |
-21.9℃ |
8 |
年平均风速 |
2.3m/s |
4 |
年均降雨量 |
561mm |
9 |
年最大风速 |
18.0m/s |
5 |
最大日降雨量 |
160.3mm |
10 |
年平均相对湿度 |
61% |
区域多年平均温度月变化情况见表4.1-2和图4.1-1。
表4.1-2 多年平均温度月变化情况一览表
月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温度(℃) |
-4.6 |
-1.8 |
5.7 |
14.1 |
20.9 |
25.5 |
26.7 |
25.4 |
20.4 |
13.6 |
4.9 |
-2.1 |
图4.1-1 多年平均温度月变化曲线图
区域多年平均风速月变化情况见表4.1-3和图4.1-2。
表4.1-3 多年平均风速月变化情况一览表
月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风速(m/s) |
1.8 |
2.2 |
2.8 |
3.2 |
2.9 |
2.7 |
2.1 |
1.8 |
1.8 |
2.0 |
2.0 |
1.8 |
图4.1-2 多年平均风速月变化曲线图
区域年均风频的月变化情况见表4.1-4,年均风频的季变化以及年均风频情况见表4.1-5,各季及年平均风向玫瑰图见图4.1-3。
表4.1-4 年均风频的月变化情况一览表 单位:%
风向 |
N |
NNE |
NE |
ENE |
E |
ESE |
SE |
SSE |
S |
SSW |
SW |
WSW |
W |
WNW |
NW |
NNW |
C |
1月 |
5 |
5 |
8 |
6 |
4 |
3 |
4 |
4 |
7 |
7 |
7 |
5 |
5 |
3 |
4 |
3 |
21 |
2月 |
4 |
6 |
7 |
7 |
5 |
4 |
4 |
6 |
8 |
9 |
9 |
5 |
5 |
4 |
3 |
3 |
14 |
3月 |
4 |
5 |
7 |
7 |
5 |
4 |
4 |
6 |
9 |
10 |
10 |
4 |
4 |
3 |
4 |
3 |
9 |
4月 |
3 |
4 |
6 |
6 |
5 |
4 |
4 |
6 |
10 |
15 |
11 |
6 |
4 |
3 |
4 |
3 |
7 |
5月 |
4 |
4 |
7 |
6 |
4 |
4 |
4 |
6 |
11 |
13 |
12 |
5 |
4 |
3 |
4 |
3 |
7 |
6月 |
4 |
5 |
7 |
6 |
6 |
5 |
6 |
7 |
12 |
11 |
10 |
4 |
4 |
2 |
3 |
2 |
7 |
7月 |
4 |
4 |
7 |
5 |
8 |
7 |
6 |
7 |
12 |
8 |
9 |
3 |
3 |
2 |
3 |
2 |
10 |
8月 |
5 |
5 |
8 |
5 |
7 |
4 |
6 |
7 |
10 |
7 |
7 |
3 |
3 |
1 |
3 |
3 |
17 |
9月 |
5 |
5 |
7 |
4 |
5 |
3 |
5 |
6 |
11 |
9 |
9 |
4 |
4 |
3 |
3 |
2 |
15 |
10月 |
4 |
4 |
6 |
4 |
4 |
3 |
4 |
5 |
10 |
10 |
11 |
5 |
5 |
3 |
4 |
2 |
14 |
11月 |
5 |
6 |
7 |
5 |
4 |
3 |
3 |
5 |
8 |
9 |
9 |
5 |
4 |
3 |
4 |
3 |
17 |
12月 |
5 |
5 |
7 |
5 |
4 |
2 |
3 |
3 |
8 |
9 |
9 |
4 |
5 |
3 |
4 |
4 |
20 |
图4.1-3 季节及年平均风向玫瑰图
表4.1-5 年均风频的季变化以及年均风频情况一览表
N |
NNE |
NE |
ENE |
E |
ESE |
SE |
SSE |
S |
SSW |
SW |
WSW |
W |
WNW |
NW |
NNW |
C |
|
春季 |
4 |
5 |
7 |
7 |
5 |
4 |
4 |
6 |
9 |
11 |
10 |
5 |
4 |
3 |
4 |
3 |
10 |
夏季 |
4 |
4 |
7 |
6 |
6 |
5 |
5 |
7 |
12 |
11 |
10 |
4 |
4 |
2 |
3 |
2 |
8 |
秋季 |
5 |
5 |
7 |
4 |
5 |
3 |
5 |
6 |
10 |
9 |
9 |
4 |
4 |
2 |
3 |
2 |
15 |
冬季 |
5 |
5 |
7 |
5 |
4 |
3 |
3 |
4 |
8 |
9 |
9 |
5 |
5 |
3 |
4 |
3 |
19 |
全年 |
4 |
5 |
7 |
6 |
5 |
4 |
4 |
6 |
10 |
10 |
9 |
4 |
4 |
3 |
3 |
3 |
13 |
4.1.2项目污染源调查
本项目主要排放废气污染源强参数见表4.1-6、表4.1-7,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源强参数见表4.1-8。
表4.1-6 有组织废气排放参数一览表
编号 |
名称 |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
海拔高度 |
排气筒高度 |
排气筒出口内径 |
烟气流速 |
烟气温度 |
年排放小时数 |
排放工况 |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
X |
Y |
PM10 |
非甲烷总烃 |
|||||||||
1 |
喷砂废气排气筒 |
116°9'6.73" |
38°26'27.40" |
10m |
15m |
0.5m |
12.56m/s |
30℃ |
900h |
正常排放 |
0.049 |
/ |
2 |
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排气筒 |
116°9'7.25" |
38°26'26.87" |
10m |
15m |
0.6m |
11.62m/s |
50℃ |
1200h |
正常排放 |
0.016 |
0.151 |
表4.1-7 非正常排放参数一览表
非正常排放源 |
非正常排放原因 |
污染物 |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
单次持续时间 |
单年发生频次 |
喷砂废气排气筒 |
环保设备故障 |
PM10 |
2.45 |
20min |
1次 |
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排气筒 |
环保设备故障 |
PM10 |
0.082 |
20min |
1次 |
非甲烷总烃 |
0.455 |
4.1.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表4.1-9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一览表
评价因子 |
平均时段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PM10 |
24小时平均 |
150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TSP |
24小时平均 |
300μg/m3 |
|
非甲烷总烃 |
1小时平均 |
2.0mg/m3 |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
4.1.4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内容
(1)预测模式
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所推荐采用的估算模式ARESCREEN,经估算模式可计算出某一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最大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ARESCREEN模型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中的有关参数选取情况见表4.1-10。
表4.1-10 估算模型参数一览表
序号 |
参数 |
取值 |
||
1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农村 |
|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 |
|||
2 |
最高环境温度/℃ |
41.7 |
||
3 |
最低环境温度/℃ |
-21.9 |
||
4 |
土地利用类型 |
城市 |
||
5 |
区域湿度条件 |
中等湿度气候 |
||
6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 □否 |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90 |
|||
7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
考虑岸线熏烟 |
□是 √否 |
|
岸线距离/km |
/ |
|||
岸线方向/° |
/ |
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估算结果见表4.1-11。
表4.1-11 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废气估算结果
下风向距离D(m) |
喷砂废气排气筒 |
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排气筒 |
||||
PM10 |
PM10 |
非甲烷总烃 |
||||
最大预测质量浓度mg/m3 |
最大占标率% |
最大预测质量浓度mg/m3 |
最大占标率% |
最大预测质量浓度mg/m3 |
最大占标率% |
|
/ |
3.22×10-3 |
0.71 |
3.24×10-4 |
0.07 |
2.1×10-3 |
0.1 |
Pmax距离 |
265m |
80m |
||||
D10% |
未出现 |
根据估算预测结果可知,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3.22×10-3mg/m3、2.1×10-3mg/m3,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71%、0.1%,出现距离分别为下风向265m、80m处,D10%未出现。
非正常工况下排放废气污染物估算结果见表4.1-13。
表4.1-13 非正常工况有组织排放废气估算结果
下风向距离D(m) |
喷砂废气排气筒 |
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排气筒 |
||||
PM10 |
PM10 |
非甲烷总烃 |
||||
最大预测质量浓度mg/m3 |
最大占标率% |
最大预测质量浓度mg/m3 |
最大占标率% |
最大预测质量浓度mg/m3 |
最大占标率% |
|
/ |
0.058 |
1.08 |
1.51×10-3 |
0.34 |
6.4×10-3 |
0.32 |
Pmax距离 |
265m |
80m |
||||
D10% |
未出现 |
4.1.5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的规定,选择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分别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划分,分级判据见表4.1-14。
表4.1-14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评价 |
Pmax≥10% |
二级评价 |
1%≤Pmax<10% |
三级评价 |
Pmax<1% |
根据估算结果数据分析:1%≤Pmax=4.69%<10%;且本项目不属于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平板玻璃、有色等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或以使用高污染燃料为主的多源项目,故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不许设置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规定,大气评价级别为二级时,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经估算分析表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大气污染物占标率较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占标均增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企业应制定环保事故应急预案,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出现,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1.8防护距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规定,大气防护距离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式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采用《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方法,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进入大气时,其浓度如超过TJ36-79规定的居住区气体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车间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评价根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0.9;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表4.1-15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污染源 |
污染物 |
Qc |
Cm |
平均风速 |
A |
B |
C |
D |
r (m) |
生产单元 |
颗粒物 |
0.01kg/h |
0.9mg/Nm3 |
2.0m/s |
470 |
0.021 |
1.85 |
0.84 |
0.306 |
非甲烷总烃 |
0.078kg/h |
2.0mg/Nm3 |
470 |
0.021 |
1.85 |
0.84 |
1.366 |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取值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或等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计算的L值在两级之间时,取偏宽的一级。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极差的原则及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的确定原则,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向外100m的区域,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570m的野场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4.1.9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表4.1-16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评价等级与范围 |
评价等级 |
一级□ |
二级R |
三级□ |
||||||||||||||||||||||
评价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R |
|||||||||||||||||||||||
评价因子 |
SO2+NOx排放量 |
≥2000t/a□ |
500~2000t/a□ |
<500t/aR |
||||||||||||||||||||||
评价因子 |
基本污染物(PM10) 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R |
||||||||||||||||||||||||
评价标准 |
评价标准 |
国家标准R |
地方标准R |
附录DR |
其他标准□ |
|||||||||||||||||||||
现状评价 |
环境功能区 |
一类区□ |
二类区R |
一类区和二类区□ |
||||||||||||||||||||||
评价基准年 |
(2017)年 |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 |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R |
现状补充监测 R |
|||||||||||||||||||||||
现状评价 |
达标区□ |
不达标区R |
||||||||||||||||||||||||
污染源 调查 |
调查内容 |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R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R 现有污染源R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拟建、在建项目污染源□ |
区域 污染源□ |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预测模型 |
AERMOD □ |
ADMS □ |
AUSTAL2000 □ |
EDMS/AEDT □ |
CALPUFF □ |
网络模型□ |
其他 □ |
||||||||||||||||||
预测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R |
|||||||||||||||||||||||
预测因子 |
预测因子(PM10、非甲烷总烃)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R |
||||||||||||||||||||||||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R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
一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
二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R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
非正常排放1h浓度贡献值 |
非正常持续时长 (0.33)h |
C非正常最大占标率≤100%R |
C非正常最大占标率>100%□ |
|||||||||||||||||||||||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
C叠加达标□ |
C叠加不达标□ |
||||||||||||||||||||||||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
k≤-20%□ |
K>-20%□ |
||||||||||||||||||||||||
环境监测计划 |
污染源监测 |
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有组织监测R 无组织监测R |
无监测□ |
||||||||||||||||||||||
环境质量监测 |
监测因子:(PM10、PM2.5、SO2、NO2、CO、O3、非甲烷总烃) |
监测点位数() |
无监测□ |
|||||||||||||||||||||||
评价结论 |
环境影响 |
可以接受R 不可以接受□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距( )厂界最远( )m |
|||||||||||||||||||||||||
污染源年排放量 |
SO2:(0)t/a |
NOx:(0)t/a |
颗粒物:(0.06)t/a |
VOCs:(0.181)t/a |
新建项目生产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不设职工食宿设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96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评价等级属为三级B,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
(1)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本项目排放废水量为0.96m3/d,经化粪池预处理,出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工程分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为COD35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本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低,化粪池处理是进入污水处理厂前最常见和最有效的前处理方式,处理后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可行。
(2)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河间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河间市东北部,北二环和规划路交叉口西北角(朔黄铁路南、古洋河以西)。工程主体工艺采用CASS工艺,并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近期4万m3/d,设计进水水质为:BOD5200mg/L、COD400mg/L、SS200mg/L、NH3-N35mg/L、TP3.0mg/L、pH6~9,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CODcr≤50mg/L,BOD5≤10mg/L,SS≤10mg/L,氨氮(以N计)≤5mg/L,总磷(以P计)TP≤0.5mg/L,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一期工程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0年7月29日经省厅验收已投入使用,实际处理量为3.0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古洋河。
本项目位于河间市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区域污水管网已铺设,能够收纳本项目污水。
(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排放废水量为0.96m3/d,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4.2-1 项目实施后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废水排放量(万t/a)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间歇排放时段 |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
|||
经度 |
纬度 |
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
|||||
1 |
116° 9'4.70" |
38°26'23.65" |
0.028 |
污水处理厂 |
间歇排放 |
8:00-18:00 |
河间市污水处理厂 |
COD BOD5 SS NH3-N |
400 200 200 35 |
表4.2-2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mL) |
日排放量(t/d) |
年排放量(t/d) |
1 |
1 |
COD |
400 |
0.0004 |
0.115 |
BOD5 |
200 |
0.0001 |
0.058 |
||
SS |
200 |
0.0001 |
0.058 |
||
氨氮 |
35 |
0.00003 |
0.01 |
(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表4.2-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影响识别 |
影响类型 |
水污染影响型√;水温要素影响型□ |
|||||||||||||||||
水环境保护目标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 |
||||||||||||||||||
影响途径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其他□ |
水温□;径流□;水域面积□ |
||||||||||||||||||
影响因子 |
持久性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pH值□;热污染□;富营养化√;其他□ |
水温□;水位(水深)□;流速□;流量□;其他□ |
|||||||||||||||||
评价等级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一级□;二级□;三级A□;三级B√ |
一级□;二级□;三级□ |
||||||||||||||||||
现场调查 |
区域污染源 |
调查项目 |
数据来源 |
||||||||||||||||
已建□;在建□;拟建□;其他□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排污许可证□;环评□;环保验收□;既有实测□;现场监测;入河排放口数据□;其他□ |
|||||||||||||||||
受影响水体水环境质量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 |
||||||||||||||||||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
未开发□;开发量40%以下□;开发量40%以上□ |
||||||||||||||||||
现场调查 |
水文情势调查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 |
||||||||||||||||||
补充监测 |
监测时期 |
监测因子 |
监测断面或点位 |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 ) |
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 )个 |
|||||||||||||||||
现状评价 |
评价范围 |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
|||||||||||||||||
评价因子 |
( ) |
||||||||||||||||||
评价标准 |
河流、湖库、河口:I类□;II类□;III类□;IV类□;V类□ 近岸海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规划年评价标准( ) |
||||||||||||||||||
评价时期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
评价结论 |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达标□;不达标□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 油泥污染评价□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
达标区□ 不达标区□ |
|||||||||||||||||
影响预测 |
预测范围 |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
|||||||||||||||||
预测因子 |
( ) |
||||||||||||||||||
预测时期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设计水文条件□ |
||||||||||||||||||
预测情景 |
建设期□;生产运行期□;服务期满后□ 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
||||||||||||||||||
预测方法 |
数值解□;解析解□;其他□; 导则推荐模式□;其他□ |
||||||||||||||||||
影响评价 |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
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替代削减源□ |
|||||||||||||||||
水环境影响评价 |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满足重点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 |
||||||||||||||||||
影响评价 |
水环境影响评价 |
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
|||||||||||||||||
影响评价 |
污染源排放量 核算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L) |
|||||||||||||||
(COD、BOD5、SS、NH3-N) |
(0.115、0.058、0.058、0.01) |
(350、200、200、25) |
|||||||||||||||||
替代源排放情况 |
污染源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 |
||||||||||||||
() |
() |
() |
() |
() |
|||||||||||||||
生态流量确定 |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m3/s;鱼类繁殖期()m3/s;其他()m3/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m3/s;鱼类繁殖期()m3/s;其他()m3/s |
||||||||||||||||||
防治措施 |
环保措施 |
污水处理设施√;水文减缓措施□;生态流量保障设施□;区域削减□;依托其他工程措施√;其他□ |
|||||||||||||||||
监测计划 |
|
环境质量 |
污染源 |
||||||||||||||||
监测方式 |
手动□;自动□;无监测□ |
手动√;自动□;无监测□ |
|||||||||||||||||
监测点位 |
() |
(厂区废水排放口) |
|||||||||||||||||
监测因子 |
() |
(COD、BOD5、SS、NH3-N) |
|||||||||||||||||
污染物排放清单 |
√ |
||||||||||||||||||
评价结论 |
可以接受√;不可以接受□ |
||||||||||||||||||
注:“□”为勾选项,可√;“()”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
4.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位于华北平原沉降带中的三级构造单元――冀中拗陷内,东部紧邻沧县隆起。
冀中拗陷呈北东向狭长条带状延伸,其西以太行山山前断裂为界与太行山隆起相邻;其北大致以宝坻桐柏断裂与燕山隆起区为分界;其南大致以衡水断裂为界;东界任丘段以大城东断裂为界。
冀中拗陷地区早中生代整体处于隆起状态,大部分地区未接受沉积。早、中侏罗世为山间盆地和向斜拗陷盆地沉积,晚侏罗——早白垩世整个隆起地块解体,盆地边界的一些大断裂开始活动。而新生代则是冀中拗陷的主要形成和发展时期,盆地边界大断裂进一步形成、发展,拗陷内部的断裂也逐渐发生和活动。
冀中拗陷的发育历史可以概括为由南向北、由西向东演化的历史,其沉积中心亦由南向北、由西向东逐渐迁移。早第三纪初期已构成了北东向展布斜列平行的东西两个凹陷带和中部隆起带,以及任丘—河间等雁列式排列的潜山带构造格局。进入第四纪以来,冀中拗陷仍保持北北东向的下沉趋势,接受了400—500米厚的松散沉积。
自新生代以来,因长期处于地壳下降趋势,致使本区沉积了厚约3000~4000m的新生界地层。其中第四系厚度一般为400-500m。自下而上分别为下更新统、中更新统、上更新统、全新统。
①下更新统(Q1):底板埋深400-500m,层厚154-230m。由棕黄、棕红及灰绿色粘土、粉质粘土夹厚层灰白、锈黄色中砂、细砂组成,普遍具有铁、锰质结核,多见钙化层。厂区底板埋深487-497.5m,层厚228m,以粘性土为主,夹多层细、中砂,砂层总厚度60-93m。
②中更新统(Q2):底板埋深270-290m,层厚125-151m。下段(Q21)由棕黄色粘土、粉质粘土,灰黄及浅灰色中砂、细砂及少量粉砂组成;上段(Q22)由灰及灰绿色粘土、粉质粘土、粉土及灰黄色细砂、粉砂组成,具淋溶淀积层。园区底板埋深259-269m,层厚131-151m,岩性为砂、粘互层,砂层总厚度44-92m。
③上更新统(Q3):底板埋深100-150m,层厚119-122m。由浅灰、灰黄色粉土、粉质粘土灰黄色细砂、粉砂组成,顶部多含淤泥质。
④全新统(Q4):底板埋深22-30m,由灰黄、灰色粘土、粉质粘土、粉土及灰黄色粉砂组成。厂区底板埋深25-28m,黄、黄灰、灰色粉土与灰、灰黄、褐黄色粉质粘土互层,4-6.4m内分布一层厚1.6-3.8m的粘土。
4.3.2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河间市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河间市地质特征及含水层分布规律、浅层咸淡水的分布特点,大致以河间市城区至卧佛堂一线为界,西部地层为陆相河流冲洪积湖积相类型,称之谓潴龙河、唐河冲积扇前缘相沉积水文地质区;东部地层浅部为海陆相交互相,深部为冲积洪积相类型,称之为子牙河冲洪积相沉积水文地质区。
1、划分原则:河间市西部为冲洪积扇的前缘,浅层、深层水文地质条件均较好,水利化程度也相应较高,以60~100m浅井居多,水力性质为潜水微承压水。东部浅层则较差,以深层开采为主,井深多在200~250m,水力性质为承压水;浅层淡水呈漂浮状赋存于古河道发育带,成井深度多在10~30m,以真空井居多,水力性质为潜水。根据河间市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开采现状,可将西部全淡水区1m以上浅层潜水,微承压水开采段和东部有咸水区咸水底板以上浅层潜水开采段统一溉化为浅层~潜水、微承压孔隙含水系统。它基本相当于第四系含水层四分法中的第一含水组全部和第二含水组上部。深层含水组分为上下两段,上段相当于第二含水组的下部和第三含水组,下段相当于第四含水组,并统一概化为深层~承压孔隙含水系统。
2、浅层含水组:河间市浅层东西部地层存在明显的沉积差异,西部为陆相冲洪积、湖积类型,东部为海陆交互相。浅层含水组大致以河间市区至卧佛堂一线为界,以西为全淡水分布区,以东为有咸水分布区。西部全淡水区100m以上含水段没连续、良好的隔水层,局部弱隔水层因地下水的强烈开采,形成了大小不一的透水天窗,其内部水力联系密切,具有统一的水力特征,为潜水或潜水~微承压水,均通过包气带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东部浅层以咸水居多,咸淡水界面50~90米,呈楔状与全淡水区相交,其上因河流的冲洪积形成了一系列富水性较好的古河道带,赋存有浅层淡水,因其开采利用较多,水位埋藏相应较深,咸水分布区则相应较浅,但其均为潜水,通过包气带直接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可视为水力特征相同。因而,将西部100m以上浅层水段与东部咸水界面以上浅层潜水含水段统一概化为浅层~潜水、微承压水含水组。西部底界埋深60~100m,东部有咸水区基本以咸水底界划分,40~90m。
3、深层含水组:为深层承压水含水组。地层沉积类型位冲积、冲湖积相,根据隔水层的分布可划分为上下两段。上段底板埋深290~330m,下段底板埋深400~460m。
浅层含水组和深层含水组上段是目前的主要开采层段。
本区第四系含水层在垂向上可划分为浅层含水组和深层含水组,在水平方向上因沉积岩相的不同,水质、富水性也存在着分带性。
1、浅层水水文地质分区:本区浅层水西部为全淡水区,东部为有咸水区。有咸水区主要为浅层咸水,并在其上漂浮有厚度不等的浅层淡水。一般以古河道发育带厚度较大。有咸水区无论是在水平方向还是在垂向上水质变化均较大。因此,水文地质大区以沉积岩相和水质为依据,亚区以30m深度内的综合水质为依据。
①冲积平原淡水区(I):主要分布于河卧公路以西,面积206.76km2,含水砂层岩性以细砂,粉细砂为主,厚度9.98~33.8m,单位涌水量1~3m3/h·m。水化学类型属重碳酸·硫酸钠型,矿化度<10g/L。
②冲积、湖积平原有咸水区(II):浅层淡水微咸水亚区(II1)沿全淡水区的东侧外围呈北东向条带状分布,南自龙华店,北至卧佛堂,面积618.34km2,咸水底界36~95m,以南召、后翟生一带最深。浅层淡水底板埋深>20m区面积260.61km2,10~20m区面积221.6km2。含水层岩性为粉细砂,亚砂土,亚粘土,单位涌水量0.5~1m3/h·m。水质类型属硫酸·氯化物·重碳酸钠型,景和以东属氯化物·硫酸·重碳酸钠镁型,矿化度1-3g/L。
③咸水亚区(II2):主要分布于中部的沙洼、米各庄及东部的景和、故仙。黎民居,面积507.9km2,咸水底界40~90m,以东部的黎民居一带最深。浅层淡水底板埋深多小于10m,只有东部的田留念~西七吉一带大于10m。含水层岩性为粉细砂、亚砂土、亚粘土,单位涌水量0.5~1m3/h·m。水质类型属硫酸·氯化物·重碳酸钠型,硫酸·重碳酸钠镁型,矿化度3~5g/L,局部大于5g/L。
2、深层水水文地质分区:深层地下水按含水量富水性可划分为两个区。
较强富水区(I):区域上呈大面积分布,含水砂层岩性以细砂、中细砂为主,厚度49-97.72m,单位涌水量10.04~17.74m3/h·m。水化学类型以重碳酸氯化物·硫酸钠型为主,矿化度0.4~0.6g/L。
中等富水亚区(II2):在老林庄~米各庄一线及沿子牙新河两侧呈北东向条带状分布,含水砂层岩性以细砂,粉细砂为主,厚度44.1~92m,单位涌水量6.46~9.87m3/h·m,水化学类型以氯化物·重碳酸·硫酸钠型及重碳酸·氯化物·硫酸钠型为主,矿化度0.4~0.5g/L。
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浅,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其次为地表水入渗补给;浅层地下水的排泄方式,淡水和微咸水区主要以人工开采消耗为主,半咸水与咸水区主要为潜水蒸发消耗和侧向径流排泄。深层地下水主要为侧向径流补给,排泄主要为人工开采。据多年监测分析表明,深层地下水与潜水含水组基本无水力联系。
1、潜水径流特征
受地形、地貌条件影响,在天然状态下,河间市域潜水自西南流向东北。近年来,农田灌溉大量抽取潜水,改变了地下水天然流场,形成了以城区西部果子洼和城区北部西诗经村为中心的潜水降落漏斗,漏斗周边地下水亦改变了天然流向,转而向漏斗中心运移。根据《河间市水资源公报》(2009年),区域潜水水位情况见图5.4-1。
厂区周围潜水未受降落漏斗的影响,基本反映了本区浅层地下水的天然流向由西南流向东北。
2、深层承压水径流特征
深层水为承压水性质,埋藏较深,以侧向径流补给为主,径流迟缓。排泄途径主要为人工开采,其次是侧向径流。70年代中期,河间市深层地下水基本保持天然流向,自西南流向东北。从70年代后期,随着工农业发展,特别是城区和周围区域深层地下水的大量开采,逐步改变了地下水的天然流场,并形成了以市区和景和为中心的漏斗,除河间市北部局部保持天然流向外,河间市中南部地区地下水转而流向漏斗中心。
厂区深层承压水自西南流向东北。
评价区水文地质条件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之间的关系从一定程度来讲是一种整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个体包含、赋溶于整体之中,但又区别于整体之外,二者之间即有着有机的联系,又有着相互的区别。具体来说就是评价区在水文地质分区、含水岩组划分等方面同区域上相比有着共同的依据和原则,但其在水质水量以及含水层特征等方面又存在着独特之处。
评价区以地层划分为基础,将第四系自上而下划分为第Ⅰ、Ⅱ、Ⅲ、Ⅳ含水组,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地下水动力特征,将第Ⅰ含水组的全部和第II含水组的上部(即咸水底界以上)称为浅层含水组,以下称为深层含水组,并根据隔水层的分布将深层含水组划分为上下两段,上段底界埋深约300m,下段底界埋深约420m。目前浅层含水组和深层含水组上段是主要的开采层段,深层含水组下段目前本区开采较小。
4.3.4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
浅层地下水的包气带岩性多为砂质粘土,埋深浅,入渗条件好,补给源以降水入渗为主,补给量的大小主要受年降水量的影响,每年的降水季节为主要补给期。其次为侧向径流补给,再次为农业灌溉回归补给。
由于咸水分布,不利于浅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多年来,浅层地下水开采量一直较小。浅层含水组与深层含水组之间为大厚度的弱透水层,弱透水层岩性评价区以粘性土为主,同时鉴于深层地下水与潜水水位及水质的差异性,可知深浅含水层组之间水力联系较差。
根据调查,评价区浅层地下水目前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深层地下水目前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
4.3.5污染途径分析
(1)正常状况
本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措施要求,按分区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正常状况下,污染源从源头上可以得到控制,因此,本评价不再对正常状况进行预测评价。
(2)非正常状况
非正常状况下,项目使用液体物料、危险废物、废水出现泄漏,同时储存区防渗层出现破损的情况,不易被发现,污染物可能造成下渗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4.3.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为“三级”,本次评价采用解析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1)污染源分析
新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3/d,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水质简单,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预测情景设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地下水污染预测情景为非正常状况。
本项目仅有生活污水,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在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的条件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在废正常工况下,结合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保护目标等因素分析项目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风险较小。
4.3.7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的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1)源头控制措施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强日常设备、废水管线等的巡检和检漏,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杜绝生活污水的“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含水层之中。
(2)分区防治措施
为防止本项目的生产运行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规定,依据污水产生及处理的过程、环节,结合本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将场区分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分区渗措施如下:
1、重点防渗区:油漆储存区地面及围堰、浸漆室地面及四壁、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四壁铺设土工膜,再铺设水泥硬化层,油漆储存区围堰与地面防渗层连为整体,危废间四壁与地面防渗层连成整体,其高度不小于20cm,表面铺设改性沥青防渗层+涂环氧树脂防渗层等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
2、一般污染防渗区: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水泥修整硬化,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3、简单防渗区:生活办公区、厂区道路及非绿化区域,全部进行水泥硬化。
(3)污染监控
为及时发现对地下水的污染,应设置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系统,根据场区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项目的工程布置,在项目厂地内或厂区附近地下水流向下游设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4)应急响应
在制定全厂环保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制订专门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
地下水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日常协调和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在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和分工、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和潜在污染可能性评估、特大事故应急抢险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平常的训练和演习。
一旦发现地下水发生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应急预案马上采取紧急措施:
1、当确定发生地下水异常情况时,按照制订的地下水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尽快上报主管领导,通知当地环保局,密切关注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2、组织专业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结合监测结果查找环境事故发生地点、确定影响范围、分析事故原因,尽量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如可能应予以消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散、蔓延及连锁反应,尽量缩小地下水污染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3、当通过监测发现对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时,根据观测井的反馈信息,控制污染区地下水流场,防止污染物扩散;
4、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4.3.8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1)正常状况下,项目拟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2)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
(3)当发生污染物泄露事故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参照预测结果,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预防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件灾害链,对污水进行封闭、截流,抽出污水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使污染地下水扩散得到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4.1评价内容
(1)预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2)预测方位:东、南、西、北四厂界。
4.4.2预测模式
采用点声源A声级衰减模式:
LA(r)=LA(r0)-(Adiv+Aatm+Abar+Agr+Amisc)
式中:LA(r)──距声源r米处的A声级;
LA(r0)—参考位置r0米处的A声级: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
Abar──屏障屏蔽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
Aex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
(1)几何发散
对于室外点声源,不考虑其指向性,几何发散衰减计算公式为:
对于室外面源。当预测点和面声源中心距离r处于以下条件时,可按下述方法近似计算:r<a/π时,几乎不衰减(Adiv≈0);当a/π<r<b/π,距离加倍衰减3dB左右,类似线声源衰减特性(Adiv≈10lg(r/r0));当r>b/π时,距离加倍衰减趋近于6dB,类似点声源衰减特性(Adiv≈20lg(r/r0))。其中面声源的b>a。
对于室内声源,先计算室内k个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级Loct,1:
式中:Loct,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woct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r1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
R为房间常数;
Q为方向因子。
然后计算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级Loct,2:
式中:TL—围护结构的传声损失。
再将室外声级Loct,2(T)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i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Lwoct:
式中:S为透声面积,m2。
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2)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
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按下式计算:
式中: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
α—每100米空气吸收系数。
(3)屏障屏蔽引起的衰减
位于声源和预测点之间的实体障碍物,如围墙、建筑物、土坡等都起声屏障作用。声屏障的存在使声波不能直达某些预测点,从而引起声能量的较大衰减。
(4)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
其他衰减包括通过工业场所的衰减;通过房屋群的衰减等。在声环境影响评价中,一般情况下,不考虑自然条件(如风、温度梯度、雾)变化引起的附加修正。工业场所的衰减、房屋群的衰减等可参照GB/T17247.2进行计算。
(5)源强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的源强见表4.4-1。
表4.4-1 项目主要噪声源及分布
噪声源分布 |
主要噪声设备 |
噪声声级dB(A) |
隔声降噪措施 |
车间至预测点距离(m) |
|||
东厂界 |
南厂界 |
西厂界 |
北厂界 |
||||
生产车间 |
生产设备 |
70-90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50 |
85 |
5 |
5 |
4.4.3预测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计算出本项目所有噪声源的噪声贡献值,该值作为厂界噪声评价值。预测结果见表4.4-2。
表4.4-2 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点 |
昼间 |
|||
背景值 |
贡献值 |
预测值 |
||
1 |
东厂界 |
48 |
26 |
48.1 |
2 |
南厂界 |
49 |
21.4 |
49.1 |
3 |
西厂界 |
46 |
49.5 |
50.6 |
4 |
北厂界 |
47 |
32.7 |
47.5 |
由表4.4-2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各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处置不当,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占用土地、污染土壤、危害植物:堆放工业固体废弃物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由于历史长期堆积,在风吹、日照、雨林和自然风化作用下,使固体废弃物中有害物质进入土壤,导致土壤机构改变,还将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长活动,有碍植物根系增长,或在植物体内积蓄,通过食物链使各种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危及人体健康。②对大气环境:固体废弃物能够通过散发恶臭、毒气、微粒扩散、自燃、焚烧等方式污染大气环境,形成二次污染。③影响人群健康:含有机物的固体废弃物是苍蝇、蚊虫及致病细菌孽生、繁衍,鼠类肆虐的场所,是流行病的重要发生源,对人群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5-1。
表4.5-1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综合处理方案一览表
序号 |
固废种类 |
污染源 |
名称 |
产生量 |
处置情况 |
1 |
危险废物 |
机械设备 |
废润滑油 |
0.02t/a |
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单位处置 |
废气治理 |
废活性炭 |
1.2t/a |
|||
浸漆工序 |
废油漆桶 |
0.01t/a |
|||
2 |
一般固废 |
拆解、检测 |
废旧件、不合格件 |
200t/a |
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喷砂工序 |
除尘灰 |
3.6t/a |
|||
废渣 |
1.2t/a |
||||
车床加工 |
金属碎屑 |
0.05t/a |
|||
喷涂工序 |
塑粉 |
0.187t/a |
返回于生产工序 |
||
3 |
职工生活 |
职工 |
生活垃圾 |
1.5t/a |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由上表可以看出,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妥善处置率达100%。
4.5.1一般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拆解、检测工序产生废旧件、不合格件、废渣及除尘灰、金属碎屑均为可再生资源,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涂工序收集塑粉,回用于生产工序。一般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5.2危险废物影响分析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名录,本项目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与浸漆工序产生的废油漆桶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采用专用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于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表4.5-2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
贮存场所 (设施)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贮存方式 |
1 |
危废暂存间 |
废润滑油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17-08 |
密闭专用容器桶包装,分区储存 |
2 |
废活性炭 |
HW49-其他废物 |
900-041-49 |
密闭胶袋包装,分区储存 |
|
3 |
废油漆桶 |
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选址位于车间内,厂区地面平坦、地址结构稳定,位于工业集中区,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远离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危废暂存间为永久性砖混建筑,符合防风、防雨、防晒的要求,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三合土铺底,要求房间四周壁及裙角铺设土工膜,再用水泥硬化,并与地面防渗层连成整体,其高度不小于20cm,表面铺设改性沥青防渗层+涂环氧树脂防渗层等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均采用专用容器储存,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容器桶储存,废活性炭、废油漆桶采用密闭胶袋储存,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合理有效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有效防止污染物下渗,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收集废活性炭、废胶桶采用密封胶袋储存,可以有效防止其吸附会机废气的挥发,避免了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建设单位与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要求资质单位必须采用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间清运,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因操作不当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中出现危险废物遗撒、泄露等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4.1危险废物图形符号类型,4.2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设置警示标志,按第5条相关要求进行标志牌的使用与维护。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
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由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责任,做到双人双锁。
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危险固废得到妥善安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5.3生活垃圾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由上述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或合理安置。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评价建议,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固废临时堆放场所和危废暂存间管理的基础上,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4.6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要求,对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包括使用管线运输)的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突发性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的环境风险进行风险评价。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在于识别物料生产、储存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及可能诱发的环境问题,并针对潜在的环境风险,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使建设项目的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4.6.1风险调查
(1)风险源调查
本项目为电机再制造业,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旧电机的拆解、喷砂处理、浸漆、喷涂、烘干与组装等,主要消耗原辅材料包括油漆、塑粉等,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项目运营期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
(2)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选址周围无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稀动植物资源等重点保护目标。根据工程建设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的特点,确定居民聚居区为主要的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3)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见表4.6-1。
表4.6-1 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表
环境敏感程度(E) |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
|||
极高危害(P1) |
高度危害(P2) |
中度危害(P3) |
轻度危害(P4) |
|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
Ⅳ+ |
Ⅳ |
Ⅲ |
Ⅲ |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
Ⅳ |
Ⅲ |
Ⅲ |
Ⅱ |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
Ⅲ |
Ⅲ |
Ⅱ |
Ⅰ |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
2、P的分级确定
①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即为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面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
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候,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项目生产中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属于附录B中381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临界量为2500t。
表4.6-2 危险物质与临界量对比计算结果一览表
危险化学品 |
CAS号 |
最大存储量t |
临界量t |
Q |
废润滑油 |
/ |
0.02 |
2500 |
8×10-6 |
合计 |
8×10-6 |
由上表可知,项目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4.6.2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根据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见表4.6-3。
表4.6-3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
根据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不需设置评价范围。
(1)物质危险性识别
项目物质物质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等,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废润滑油。
本项目废润滑油均采用专用桶装,废活性炭采用密闭胶袋收集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2)环境风险类型及影响途径
根据以往同类装置及事故调查分析,项目潜在风险源为危废暂存间。触发因素为储存过程废润滑油泄漏或生产过程操作失误引起物料泄漏,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同时在发生火灾情况下,可燃物质燃烧产生有害废气污染大气环境。
表4.6-6 环境风险类型一览表
事故发生环节 |
环境风险类型 |
原因 |
环境影响途径 |
贮存 |
泄漏 |
包装桶破损、违章操作 |
防渗措施失效后,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
油漆桶泄露 |
挥发产生有机废气污染大气环境 |
||
生产 |
泄漏 |
违规操作等 |
防渗措施失效后,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
(3)风险识别结果
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见表4.6-7。
表4.6-7 环境风险识别汇总表
危险单元 |
风险源 |
主要危险物质 |
主要参数 |
环境风险类型 |
环境影响途径 |
油漆储存区 |
油漆桶 |
油漆 |
15kg桶装,最大储存量为2.8t |
泄漏 |
防渗措施失效后,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挥发产生有机废气污染大气环境 |
危废暂存间 |
废润滑油 |
油类物质 |
20L桶装,最大储存量0.02 |
泄漏 |
防渗措施失效后,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
4.6.4环境风险分析
(1)大气环境风险分析
废润滑油泄漏后基本不会蒸发,不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后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油漆泄漏后挥发产生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与周围环境敏感点距离较远,最近敏感点为570m的野场村,单个油漆桶破损后油漆泄露量为15kg,挥发量较小,结合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单个油漆桶泄露后,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2)地表水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附近无地表水体,项目生产、储存中物料泄漏不会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风险分析
本次评价在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部分已预测了对地下水影响的后果,不会对周边地下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4.6.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总图布置方面,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基础上,设计上注重生产安全,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根据车间(工序)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等级及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进行分类、分区布置。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
在建筑物设计中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并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②设计中采取的防范措施
设计所选原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工艺及防火、防爆要求,应选用有资质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所使用的包装物和容器必须由取得定点证书的专业企业定点生产的产品。
设备及管道均采用相应的防静电滤料。在有关厂房和建筑内设置强制通风设备,以防有害易燃气体积聚。
③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消防系统:消防设计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在设计中根据各单元火灾危险性特点,从预防火灾发生,防止火灾蔓延和消防三方面采取措施,严格遵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保证生产过程防火安全。对相关单元设置消防水管道、消火栓、小型灭火设备等消防设施。
报警系统:利用厂行政电话专用号“119”报警,凡设有厂行政电话分机的用户均可报警。
④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购买的电气设备必须是具有国家安全认证标志的产品。生产装置、储区的电气、仪表设备选型根据介质、防爆等级要求选择防爆电气设备。在电气和电讯设计中,消防设施采用单独的回路供电,其配电线路采用非延燃性铠装电缆,明敷时置于配线桥架内或直接埋地敷设,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在火灾危险场所严格按照环境的危险类别或区域配置相应的电器设备和灯具,避免电气火花引起火灾。
⑤油漆与废润滑油等储存事故防范措施
油漆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油漆与废润滑油储存区设置围堰形成池体,并放置备用桶,发生泄漏时进行倒桶和收容。油漆储油区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准挪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清洗废水(油泥)与废润滑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收集与储存,禁止随意倾倒处理。
⑥其他注意事项
生产工艺关键设备必须采用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工程设计、项目安全方面,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职工风险意识。各岗位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指导书,并严格监督落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应急方案,并由专人负责。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职工风险意识。各岗位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指导书,并严格监督落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应急方案,并由专人负责。
⑦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液体物料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查找出泄漏源,更换破损的容器桶,将剩余物料倒入备用桶中,泄漏在围堰内的油料进行收容,导入油料桶中回用,地面用沙土或吸油棉吸附,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⑧环境风险监控要求
对油漆桶、危废收集储存设施及生产设施加强检查和检修,工段负责人对油漆储存区、漆雾净化水循环池、危废暂存间及生产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地下水环境监测
为了及时准确的掌握项目所在地周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情况,利用调查评价区现有水井对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定期的监测,防止或最大限度的减轻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
②防渗措施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要求:应根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进行污染防渗分区划分。结合厂区排污特征,把厂区污染防渗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露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油漆储存区地面及围堰、浸漆室地面及四壁、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四壁铺设土工膜,再铺设水泥硬化层,油漆储存区围堰与地面防渗层连为整体,危废间四壁与地面防渗层连成整体,其高度不小于20cm,表面铺设改性沥青防渗层+涂环氧树脂防渗层等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
③地下水风险管理要求
为了缓解项目对地下水环境构成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制订全面、长期的环境管理计划。根据环评提出的主要环境问题,环保措施,提出项目的环境管理计划,供各级部门对该项目进行环境管理时参考。
有关管理部门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加强对企业地下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及运行的监督。地下水环境管理应纳入正规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长效环境管理机制。企业内设环境保护管理科,建立环境污染因子监测站或者定期委托当地监测站进行监测,将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存档,为有关部门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对于建设项目特征因子应该进行公开,特别是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公开,满足法律中关于知情权的要求。企业设置环保专职或兼职人员,同时制订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条例,对各种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例行检查,在运营开始就同步全面开展工作。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报告,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报告,年终进行年终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场地及影响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排污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排放设施、治理措施运行状况和运行效果等。遇到突发污染事故时,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同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主管领导应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及市级人民政府汇报。
(2)应急要求
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建设单位应迅速委环境监测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布点、频次、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等),及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小型、便携、快速的仪器对污染物质种类、浓度和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断,以便为事故能及时、正确的进行处置提供依据。
①接到应急监测任务后,了解现场情况,确定应急监测方法;
②准备监测器材、试剂及防护用品,同时做好实验室分析准备;
③实施现场监测和污染控制建议;
④实行跟踪监测,及时报告监测结果;
⑤进行综合分析,编写总结报告上报、监测的方式、方法。
2、应急物资及人员管理要求
①应急物资管理要求
根据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需准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并安排专人管理。应急物资及装备见下表。
表4.6-8 应急物资及装备
类型 |
应急物资及装备名称 |
通讯设备 |
手提式扩音器 |
普通电话、传真、带上网的电脑以及无线电话等 |
|
应急手电筒 |
|
急救物资 |
急救箱(包内应包括消毒纱布、医用绷带、止血带、创可贴等) |
消防设备 |
沙袋 |
吸油棉 |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
移动潜水泵 |
|
消防水池 |
|
应急设备 |
风向标 |
应急灯 |
|
警示牌 |
|
储容设施 |
事故池 |
②人员管理要求
成立由厂长、分管厂长及生产、安全、环保、保卫等部门组成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一旦发生事故,救援小组便及时例行其相应的职责,处理事故。
③人员疏散及安置要求
发生火灾事故后,对火灾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指定专人负责环境风险源现场人员撤离;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现场周围人员(包括波及到的临近企业和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并对周围物资转移。
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风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使事故的范围、损失降至最小,确保现场职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当风险事故严重时,要联合社会应急组织一起抢险。
事故应急预案是在发生事故后,按照预先制订的方案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本项目应急预案重点如下:
必须制定应急计划、方案和程序:为了使突发事故发生后能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在工程投产之前就应制定好事故应急计划和方案,以备在发生事故后有备无患。
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求援小组: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一旦发生事故,救援小组便及时例行其相应的职责,处理事故。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紧急隔离和疏散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发出警报,并在救援小组的领导下,紧急隔离危险物品,切断电源,疏散人群,抢救受害人员。
4.6.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内容一览表
表4.6-9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
项 目 |
风险防范措施内容 |
车间 仓库 |
1.厂区严格按照设计布置平面 2.配备应急供电系统 3.仓库、生产车间配备消防器材 4.油漆桶储存区设置围堰,放置备用油漆桶 5.油漆桶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 |
厂区 |
应急物资:灭火器、沙袋、移动潜水泵、吸油棉等 |
设计消防系统,配备灭火装置 |
|
设置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及应急通讯装置 |
|
安全管理措施 |
1.加强施工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2.定期检查管道及安全保护系统 3.加强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
4.6.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1)项目危险因素
本项目涉及主要危险物质废润滑油,危险单元为油漆储存区、危废暂存间。
总图布置方面,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基础上,设计上注重生产安全,满足防火、防爆要求。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
(2)环境敏感性及事故环境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围无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稀动植物资源等重点保护目标,确定居民聚居区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风险分析,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明显影响。
如若发生火灾事故,对火灾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指定专人负责环境风险源现场人员撤离;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现场周围人员(包括波及到的临近企业和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并对周围物资转移。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项目需合理布置平面布局,使用防火防爆设备及电气,油料储存区设置围堰,厂区分区防渗,对生产设施加强风险监控,厂区安装消防报警系统,配置应急物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及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厂区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先制订的方案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最大可信灾害事故概率较小,但要从建设、生产、储存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
本项目在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后,物料泄漏、火灾风险可以降低,事故风险属于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但只要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可将风险发生概率及其产生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
表4.6-10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
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 |
(河间)市 |
( )区 |
( )县 |
( )园区 |
地理坐标 |
经度 |
116° 9'6.48" |
纬度 |
38°26'26.45" |
|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
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油漆储存区、危废暂存间 |
||||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
地下水:物料泄漏,防渗措施失效后,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大气:油漆泄露挥发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环境,发生火灾,油漆等可燃物质产生的伴生/次生物质CO和SO2污染大气环境。 |
||||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
合理布置平面布局,使用防火防爆设备及电气,油漆储存区、废润滑油储存区设置围堰,厂区分区防渗,加强风险监控于防范措施,厂区安装消防报警系统,配置应急物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泄漏源、火源,控制事故扩大,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
||||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经计算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进行简要分析即可。 |
4.6.8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表4.6-11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完成情况 |
|
|||||||||||||||
风险调查 |
危险物质 |
名称 |
废润滑油 |
|
|||||||||||||
存在总量/t |
0.02 |
|
|||||||||||||||
环境敏感性 |
大气 |
500m范围内人口数 人 |
5km范围内人口数 人 |
|
|||||||||||||
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 |
人 |
|
|||||||||||||||
地表水 |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
F1□ |
F2□ |
F3□ |
|
||||||||||||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
S1□ |
S2□ |
S3□ |
|
|||||||||||||
地下水 |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
G1□ |
G2□ |
G3□ |
|
||||||||||||
包气带防污性能 |
D1□ |
D2□ |
D3□ |
|
|||||||||||||
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 |
Q值 |
Q<1R |
1≤Q<10□ |
10≤Q<100□ |
Q>100□ |
|
|||||||||||
M值 |
M1□ |
M2□ |
M3□ |
M4□ |
|
||||||||||||
P值 |
P1□ |
P2□ |
P3□ |
P4□ |
|
||||||||||||
环境敏感程度 |
大气 |
E1□ |
E2□ |
E3□ |
|
||||||||||||
地表水 |
E1□ |
E2□ |
E3□ |
|
|||||||||||||
地下水 |
E1□ |
E2□ |
E3□ |
|
|||||||||||||
环境风险潜势 |
Ⅳ+□ |
Ⅳ□ |
Ⅲ□ |
Ⅱ□ |
ⅠR |
|
|||||||||||
评价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简单分析R |
|
||||||||||||
风险识别 |
物质危险性 |
有毒有害R |
易燃易爆□ |
||||||||||||||
环境风险类型 |
泄漏R |
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R |
|||||||||||||||
影响途径 |
大气R |
地表水□ |
地下水R |
||||||||||||||
事故情形分析 |
源强设定方法 |
计算法□ |
经验估算法□ |
其他估算法□ |
|||||||||||||
风险预测与评价 |
大气 |
预测模型 |
SLAB□ |
AFTOX□ |
其他□ |
||||||||||||
预测结果 |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 最大影响范围 m |
||||||||||||||||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 最大影响范围 m |
|||||||||||||||||
地表水 |
最近敏感目标 ,到达时间 h |
||||||||||||||||
地下水 |
下游厂区边界达到时间 d |
||||||||||||||||
最近敏感目标 ,到达时间 d |
|||||||||||||||||
重点风险防范 措施 |
合理布置平面布局,使用防火防爆设备及电气,厂区分区防渗,油漆储存区、废润滑油储存区设置围堰,厂区分区防渗,加强风险防范与监控,厂区安装消防报警系统,配置应急物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泄漏源、火源,控制事故扩大,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项目在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后,物料泄漏、火灾风险可以降低,事故风险属于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
||||||||||||||||
注:“□”为勾选项,“ ”为填写项 |
第5章 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
根据本项目所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经济、社会及环境等各方面论证治理措施的可靠性、可行性。
5.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本次环评对以上各废气均提出了相应的净化处理要求。
表5.1-1 主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 |
主要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数量 |
1 |
喷砂废气 |
颗粒物 |
密闭喷砂设施收集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排气筒处理 |
1套 |
2 |
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真空浸漆机、烘干机放置于独立房间内,房间负压收集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火焰喷涂产生的喷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过滤粉尘后与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
1套 |
5.1.1喷砂颗粒物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气收集措施可行性论证
项目采用喷砂设施为密闭结构,喷砂机顶部设有风机,直接将粉尘废气引出,接入集气管道收集。其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废气具有较好的收集效果,收集效率高,且喷砂机为常见设备,技术成熟,废气收集措施可行。
(2)颗粒物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项目喷砂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1、滤筒式除尘器利用滤筒作为过滤元件,过滤器选用日本合成技术,高强度聚酯长纤维非织布材料,其纤维呈光滑管状,纤维互相交叉,开孔更小,分布更均匀,采用特殊工艺制成具有立体网状结构的微孔膜,具有良好的过滤性能。除尘器采用下抽上排内循环的工作方式含尘气体由进风口进入除尘器箱体内,首先经过整流板,含尘气体均匀的分散到各滤筒过滤。除尘器工作一段时间后,滤筒上的粉尘逐渐增多致使滤袋阻力上升,导致其透气性减弱。为了使除尘器的阻力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由脉冲控制仪发出信号,循序打开脉冲电磁阀,使压缩空气由喷吹管各喷口喷射到对应滤筒,造成滤筒内瞬间气体膨胀,使积聚在滤袋外壁上的粉尘抖落,进入灰斗,定期清理。滤筒式除尘器工作原理简单,操作容易,除尘效率高,性能稳定可靠,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滤筒式除尘器收集率、处理效率均可达95%。
2、袋式除尘器除尘机理为:重力、惯性、碰撞、静电吸附、筛滤综合效应的结果。袋式除尘器的基本结构如图5.1-2,由五个部分组成:上箱体,包括可掀起的上揭盖、文氏管等;中箱体,包括多孔板、滤袋、骨架、检查门等;下箱体,包括灰斗、支腿等;排灰系统,包括减速器、星形排灰阀或螺旋输灰器;喷吹系统,包括控制仪、电磁脉冲阀、喷吹管、气包等。
图5.1-2 袋式除尘器结构图
含尘气体由下部进入除尘器后,由下而上流动,经滤袋过滤后,粉尘被滞留在袋外,净化后的空气则由滤袋上口汇集后经出风口排出。当滤袋表面的粉尘增加,使除尘器阻力增大,为使阻力维持在限定的范围内,由控制仪发出指令,按顺序开启各脉冲阀,使气包内的压缩空气从喷吹管各孔对正文氏管以接近音速喷出一次气流,并诱导几倍于该气流的二次气流一起喷入滤袋,造成滤袋瞬间急剧膨胀,从而使附着在滤袋上的粉尘脱离滤袋落入灰斗,然后由排灰阀排出。
2、除尘器参数的确定
①滤袋材料
袋式除尘器是利用滤袋来进行过滤的。一般滤袋本身的网孔较大,一般20-30μm,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玻璃纤维滤袋(经浸渍液浸渍处理),布袋除尘器可以补集粒径范围为0.1-20μm,满足生产要求,效率可达99.9%以上。
②滤袋风速
滤袋的过滤风速即单位时间内每平方米滤袋表面积所通过的空气量,也即气流穿过滤袋的运动速度。过滤风速是设计袋式除尘器最关键的参数。选择过滤风速的原则是:高的含尘气体浓度选用低滤速,低的含尘气体浓度选用高滤速,如表5.1-2所示。过滤风速除与气体含尘浓度有关外,还与粉尘性质有关。炭黑密度低、粒度小,选择的过滤风速还应低些,一般以2m/min为宜。
表5.1-2 含尘气体浓度与过滤风速关系
含尘气体浓度(g/m3) |
<3 |
3-5 |
5-10 |
10-15 |
>15 |
过滤风速(m/min) |
4 |
3.5 |
3 |
2.5 |
<2 |
③设备阻力和清灰
初次使用的滤袋,阻力很低,通常为150-250Pa,随着粉尘在滤袋上积聚,阻力不断增加。
滤袋的总阻力△P:
△P=△P1+△P2
式中△P1,滤袋本身的阻力,Pa;
△P2,滤袋上粉尘层的阻力,Pa。
△P1基本上是一个定值,而△P2则与过滤风速、气体的含尘浓度和连续运行的时间有关,而且这三个参数是相互制约的。对于袋式除尘器,当总阻力△P达到1000-1200Pa时应进行脉冲清灰。若气体含尘浓度低,清灰时间间隔可加长;若气体含尘浓度高,清灰时间间隔应尽量缩短。清灰并不是清的越彻底越好,清灰时不应破坏初层,初层的阻力称为残余阻力,一般约为700-1000Pa。阻力随时间的变化曲线如图5.1-3所示。压缩空气的喷吹压力为600-700kPa,脉冲周期(喷吹时间间隔)为60s左右,脉冲宽度(喷吹一次的时间)为0.1-0.2S。
图5.1-3 袋式除尘器阻力变化曲线
④过滤面积
过滤面积就是除尘器滤袋的有效使用面积,它与需要处理的风量和滤袋的过滤风速有关。
过滤面积S=Q/V
式中Q—需除尘器处理的风量,m3/min;
V—过滤风速,m/min。
实际选取的过滤面积应比计算的数值稍大。
3、处理效果
除尘器收下的粉尘为可再生利用资源,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存在“二次污染”。此种除尘器适于干性物料和粉尘的收集治理,具有收集效率高、操作维护简便、运行费用低等特点。
4、经济成本
目前污染治理工程中多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该方法技术成熟,运行稳定可靠,除尘器设计、生产厂家众多,价格合理,企业运行中为一次性投资,无其他辅助材料消耗,环境经济效益相对较高,并且本项目采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可回用于生产加工,在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同时,有效回收物料,提供物料的利用率,节约成本。
类比河间市兴林车辆附件厂启动机、发电机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抛丸机、打磨室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mg/m3,废气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喷砂废气治理费用合计约5万元,包括废气收集管道、袋式除尘器及15m排气筒等,企业通过这些环保投入,能够有效治理项目产生的废气,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
项目喷砂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治理措施可行。
5.1.2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气收集措施可行性论证
项目建设密闭浸漆室,车间设置进气风机和吸气风机,保证房间呈负压状态,废气全部负压收集,措施可行。
(2)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
目前,国内有机废气的治理方法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法、催化燃烧法、洗涤吸收法和直接燃烧法。各方法适用范围及治理效果对比情况见表5.1-3。
本项目废气中有机废气浓度较低,风量较小,并且项目以周期性生产为主,废气非连续排放,采用单一处理方法处理效率不理想。因此适合采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法”。“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法”是国内使用较为普遍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光催化氧化具有高效除雾,除尘,除味,除菌,除有机物,彻底分解恶臭气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经处理后可完全达到无害化排放,无二次污染的特点。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效率高,且设备投资少,操作简便的特点。
表5.1-3 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对比表
治理措施 |
主要优点 |
主要缺点 |
适用范围 |
活性炭吸附法 |
①治理效率高;②运行费用低,维护费用较低;③吸附的有机废气能够回收,进行有效利用;④处理程度可以控制。 |
①活性炭的再生和补充费用较高; |
适用低浓度、废气量较小的废气治理,广泛应用于化工、装备制造、橡胶制品行业有机废气处理。 |
催化燃烧法 |
①装置占地面积小;②治理中产生的热量有一部分可以利用。 |
①应去除废气中杂质,防止催化剂中毒;②催化剂使用时间长时,治理效率相应降低;③治理装置较复杂;④催化剂和设备价格高。 |
适用于连续稳定的固定源气态及气溶胶态有机物的净化,广泛应用于喷涂、汽车制造等有机废气处理。 |
洗涤吸附法 |
①设备费用较低,运行费用较低,占地面积较小;②可治理较大废气量;③无爆炸、火灾等危险,安全性好。 |
①与其他方法相比,治理效率较低;②对洗涤吸收液内的废气成分需进行二次处理;③洗涤吸收液的选用需根据废气内的主要溶剂来确定。 |
适用于温度较低、废气量较多的场合,目前广泛应用于烘干室、浸漆室混合废气的治理。 |
直接燃烧法 |
①治理效率高;②一般废气燃烧后,即可达到排放标准,废气治理可靠性高;③装置占地面积小;④容易管理,维护简单。 |
①处理温度高,预热耗能多,燃料费用高;②需考虑防爆等安全措施;③燃烧装置、换热器、燃烧室等装置设计较复杂,设备造价高;④处理浓度低、风量大的废气不经济。 |
适用于有机废气含量高(>1000mg/m3)、温度高的废气治理,目前应用于涂装、汽车制造等固定工业有机废气净化。 |
1、光催化氧化
①工作原理:利用特制的高能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气体,裂解气体如:氨、三甲胺、H2S、VOC类,苯、甲苯、二甲苯等的分子键。利用高能臭氧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对恶臭气体及其它刺激性异味有极强的清除效果。气体利用排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净化设备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气体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使气体降解转化为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
UV光解塔内放入化学性能稳定的高效催化氧化载体,催化剂在UV紫外光束的作用下会产生类似光合的光催化反应,产生出氧化能力极强的自由氢氧基和活性氧,氢氧自由基具有强大的氧化分解能力,废气中的污染分子在塔内被强大的氢氧自由基氧化分解成无害的二氧化碳和水等无机小分子,使废气最终得到净化。
TiO2作为光催化剂的一种,因其具有化学稳定性高、耐腐蚀、廉价无毒、高活性、高光电转化效率等优点,而被广泛应用。TiO2光催化氧化反应是一系列的自由基反应,主要发生过程如下:
TiO2 +hv→TiO2 +e- + h+
O2+ e-→O2-
H2O+h+→·OH+H+
OH-+h+→·OH
·O2-+ H+→HO2·
HO2·+HO2·→H2O2 +O2
·O2- +HO2·+h+→H2O+O2
HO2 +H+ →H2O2
H2O2+ e-→·OH+ OH-
H2O2+·O2-→·OH + OH-+O2
H2O2 +hv→2·OH
H2O2 →O22-+2H+
各处理单元说明
除雾器:除雾器内装有除雾丝,材质为不锈钢丝网或PP丝网。在设备前端采用除雾丝网作为设备预处理,是因为在恶臭气体排放中会含有水、酸、油等气体成分,为了防止废气中的酸气,油气等成分对光源和光催化板的覆盖黏结,对废气进行前期过滤处理,可以保护设备中端的分解及氧化系统的作业能力不受影响并延长其使用寿命。PP丝网和不锈钢丝网都具有一定的防腐性能,可根据恶臭气体成分选择使用;除雾器可以分离直径3μm~5μm的液滴,除雾效果为99%,可达到气液分离,实现除雾除油的良好效果。
紫外线分解及臭氧氧化:紫外分解及臭氧氧化系统是整套设备中的核心装置,超强紫外线灯主要是改变了灯的内部制造结构,使其光源辐射强度与普通紫外线灯相比较可高出8~9倍,达到38700μW/cm²,使用寿命达到8000~10000小时以上,是普通紫外线灯使用寿命的2~3倍。有了超强的紫外线光源辐射强度,再经过中波与短波相结合就可以产生较大密度的“·OH”自由基,它能够对化学物的分子进行裂解。又经过短波产生大量高浓度的“O3”臭氧及单个活性氧原子对被裂解后的恶臭废气进行氧化。使恶臭气体演变成H2O、CO2和低量化合物排出。
TiO2催化板:TiO2光解催化氧化工艺原理见图5.1-4。
为了进一步增强核心技术和设备的治理能量,更快捷、更彻底的分解和氧化恶臭废气,该套设备又在“·OH”分解室,“O3”氧化室加装了TiO2光催化板,光催化技术的植入使空气净化装置如虎添翼,其作用和能力再次产生了飞跃。光催化技术的原理主要来自于锐钛型TiO2材料内部的电子在价带和导带间跃迁的独特方式。
臭氧湮灭器:经过超强紫外线耦合光催化降解装置处理后的气流中会含有一定量的臭氧。臭氧排放超量会对大气环境、室内空气及人的身体健康均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在本套设备末端特别采用了臭氧湮灭技术,可在常温下使臭氧高效催化分解,其出口浓度低于0.1mg/m3,不会造成空气的二次污染,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除尘器:除尘部分主要通过活性炭模块处理,活性炭是一种良好的吸附剂,可以吸附各种有机物和无机物。除尘器可以截留吸附前端除雾器没有去除的部分颗粒物,分担设备中端的分解,氧化系统的压力,延长灯管及催化板使用寿命。
2、活性炭吸附
活性炭吸附特性见表5.1-5。
表5.1-5 活性炭吸附剂特性一览表
性能 名称 |
堆积密度 (kg/m3) |
热容 (kJ/kg·k) |
操作温度上限(K) |
平均孔径 (μm) |
再生温度 (K) |
比表面积 (m2/g) |
活性炭 |
200-600 |
0.836-1.254 |
423 |
0.15-0.25 |
373-413 |
600-1600 |
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原理:活性炭在活化过程中,巨大的表面积和复杂的孔隙结构逐渐形成,活性炭的表面积主要是由微孔提供的,活性炭的吸附可分为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而吸附过程正是在这些孔隙中和表面上进行的,活性炭的多孔结构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积,从而使其非常容易达到吸收收集杂质的目的。就像磁力一样,所有的分子之间都具有相互引力。正因为如此,活性炭孔壁上的大量的分子可以产生强大的引力,从而达到将介质中的杂质吸引到孔径中的目的,这就是物理吸附。高效环保活性炭吸附塔可根据有害气体分子的大小,经过特殊孔径调节工艺处理,使其具备了丰富的微孔、中孔、大孔的结构特征,能够根据有害气体的分子大小自动进行调配而达到配对吸附的效果。
活性炭是常用的吸附剂,对有机废气具有较好的吸附效果,对有机气体的吸附率一般可达90%以上。据查橡胶工业期刊2013年第10期《橡胶工业有机废气的治理》(郑顺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六院应化系,南京210016),活性炭吸附有机气体的比重大约为活性炭:有机气体=1:0.3~0.5。
本项目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治理费用合计约10万元,主要治理设施包括集气管道、光催化氧化设备与活性炭吸附设备、15m排气筒等。企业通过这些环保投入,能够有效治理项目产生的废气,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
项目浸漆与烘干、喷涂与烘干废气产生有机废气采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后,活性炭填充量为0.3t,每3个月更换一次,废气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措施可行。
5.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出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综上分析,项目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5.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加工设备、风机及泵类等,噪声级可达70-90dB(A)。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从降低噪声源、控制传播途径、厂区合理布局三方面考虑,主要采取设备合理设计及选型、减振安装、厂房隔音、合理布置、绿化降噪等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各产噪设备在设计和选型时均选择低噪产品,对风机配套设计和配置消声器和隔声罩;
(2)对于噪声设备均做减振处理,机座加隔振垫(圈)或设减振器,在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联接部之间采用弹簧减振、橡胶减振、管道减振、阻尼减振等技术,可减振至原动量1/10-1/100,降噪20~30dB(A);
(3)厂区合理布局,在厂区周围应建设以高大树木为主的绿化带,厂内单元外设置冬青等绿化,单元采用中空玻璃,可起到隔音降噪的效果。
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均是简单有效的降噪措施,为国内同类企业普遍所采用,可综合降噪20~30dB(A)左右。经过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达标。
企业通过这些环保投入,能够有效治理项目产生的噪声,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
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5.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论证
5.4.1一般固废
项目在拆解、检测工序产生废旧件、不合格件、产生废渣、抛丸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车床加工产生金属碎屑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涂工序经自带滤筒收集塑粉返回生产工序利用。
5.4.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1)危废间建设方案
1、危废间设于车间内;
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晒、防漏,四周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地面与裙脚、围堰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设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本次要求设置不低于10cm围堰。
3、防渗要求:危废间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地面铺设水泥硬化层,危废间四壁与地面防渗层连成整体,表面铺设改性沥青防渗层+涂环氧树脂防渗层,防渗层渗透系数K≤1×10-10cm/s
(2)危险废物日常管理、转移、处置要求
按照《国家危险固废名录》规定,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和临时储存措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
1、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2、容器应粘贴符合标准中附录 A 所示标签。
3、容器应满足相应强度要求,且完好无损,容器材质和衬里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4、做好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危废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5、必须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6、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必须交于有资质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进行清运、处置,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并报管理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置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处置后继续保留三年。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措施可行。
5.5厂区防渗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建筑设施,现有车间内已采取三合土铺底、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地面平整,厂区道路、地面、办公区地面均已硬化。
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如下:
1、重点防渗区:油漆储存区地面及围堰、浸漆室地面及四壁、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四壁铺设土工膜,再铺设水泥硬化层,油漆储存区围堰与地面防渗层连为整体,危废间四壁与地面防渗层连成整体,其高度不小于20cm,表面铺设改性沥青防渗层+涂环氧树脂防渗层等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
2、一般污染防渗区: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水泥修整硬化,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3、非污染防渗区:厂区道路及非绿化区域,全部进行水泥硬化。
采取上述措施后,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危险废物暂存间、油漆储存区、浸漆室重点防渗区地面防渗层渗透系数≤1×10-10cm/s。正常工况下,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经防渗处理,没有污染地下水的通道,污染物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很小,且项目参照GB18599-2001设计了地下水防渗措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可行。
第6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建设项目的开发将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会产生相应的环境污染。因此,就建设项目而言只有解决好环境问题,才能保障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本项目本着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宗旨,进行项目建设,使项目投产后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努力做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主要分析论证项目环保投资概算在总投资额中的比例,环保投资是否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环保投资所带来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效益,计算项目投产后环保设施的运行费用占项目利润的比例,能否满足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分析项目投产后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影响。
6.1环保设施内容及投资估算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中的有关内容,环保设施划分的基本原则是,凡属于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所需的设施、装置和工程设施,属生产工艺需要又为环境保护服务的设施,为保证生产有良好环境所采取的防尘、绿化设施均属环保设施。
依据上述原则,该项目的环保设施主要包括光催化氧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设施、布袋除尘器、密闭浸漆室(含水帘净化器)、隔声降噪设施等方面内容。
6.1.1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采取的环保设施运营期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堆放以及厂区绿化等。本项目环保总投资为30万元,占新建项目总投资的0.7%。各项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见表6.1-1。
表6.1-1 环保设施投资比例表
环保设施名称 |
数量 |
处理对象 |
环保投资 |
|
废气 |
密闭喷砂设施收集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风量7000m3/h |
1套 |
喷砂废气 |
5万元 |
真空浸漆机、烘干机放置于独立房间内,房间负压收集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火焰喷涂产生的喷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过滤粉尘后与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最终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风量10000m3/h |
1套 |
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 |
10万元 |
|
化粪池 |
1座 |
职工生活污水 |
2万元 |
|
噪声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
/ |
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 |
5万元 |
固废 |
固废收集装置 |
若干 |
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 |
0.5万元 |
危废暂存间 |
1座 |
危险废物 |
1.5万元 |
|
风险 |
详见表4.6-9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 |
若干 |
液体原辅材料等 |
2万元 |
防渗 |
详见2.8.2节第(5)小节防渗措施 |
/ |
/ |
4万元 |
合计 |
30万元 |
6.1.2环保设施折旧费
项目环保设施折旧费(C1)由下式计算:
C1=a×C0/n=2.375万元
式中:
a——固定资产形成率,取95%;
C0——环保设施总投资(万元);
n——折旧年限,取12年。
6.1.3环保设施运行费
环保运行费用就是维护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时所消耗的费用。包括人工、电费、物资消耗、维修等。参照国内其它企业有关资料,环保设施的年运行费用(C2)可按环保投资的8%计算。
C2=C0×8%=2.4万元
6.1.4环保管理费用
环保管理费用(C3)包括管理部门的办公费、监测费、科研费等,按环保投资的3%计算。
C3=C0×3%=0.6万元
则本项目环保支出总费用为:C=C1+C2+C3=5.375万元。本项目年净利润800万元,环保支出费用占总利润的0.6%,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6.2环境代价分析
环境代价是指将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污染和破坏所造成的环境损失折算成的经济价值。工程的建设将会给当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解决好环境问题,做到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统一。本工程在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率的同时,投入一定量的资金进行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但仍不可避免将一定量的“三废”排入环境中。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污染对环境的经济代价可以按照下式估算:
环境代价=A+B+C
式中:A——资源和能源的流失代价;
B——对环境生产和生产资料造成的损失代价;
C——对人群、动植物造成的损失代价。
(1)资源和能源的流失代价(A)
式中:Qi——某种排放物年累计量
Pi——排放物作为资源、能源的价格。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该部分主要估算排放粉尘作为资源流失的损失代价。
本工程颗粒物的年排放量为0.048吨,按照滑石粉市场中等价格1200元/吨计算,估算损失为0.006万元/年。
(2)生产生活资料损失代价(B)
企业内部进行污染治理,其治理费用按照2万元/年估算。因此生产生活资料损失代价为2万元/年。
(3)人群、动植物损失(C)
根据前述报告书对环境要素影响评价的结论,结合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现状可以看出,按照本环评报告所规定的环保措施实施后,本项目污染排放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可以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对人体、动植物的影响轻微,但对车间操作工人有一定的影响,应加强操作工的劳动保护,以减小其健康损失,劳保及补贴所需费用按0.8万元/人·年估算。因此人群、动植物损失代价为8万元/年。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工程的环境代价为10.006万元/年。
6.3环境可接受程度分析
本项目对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及处置措施,从而使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不仅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也减轻了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通过预测结果也可以看出,项目投产后,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本次评价通过环境成本比率、环境代价比率和环境系数等方面对环境可接受程度进行分析。
(1)环境成本比率
环境成本比率是工程单位经济效益所需的环保运行管理费用(工程总经济效益按税后利润计),为0.005。
(2)环境系数
环境系数指工程单位产值所需的环保运行管理费用,为0.0011。
(3)环境代价比率
环境代价比率指工程单位经济效益所需的环境代价,为0.036。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看出,本项目环境代价比率为3.6%,说明本项目资源、能源均得到了合理的利用;环境系数为0.11%,环境成本比率为5%,说明本项目环境成本和必须付出的环保运行管理费用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经济角度来看合理可行。
6.4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对社会效益的体现以正面为主,负面效益主要体现在物料运输导致的车流量的增大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正面效益主要体现在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当地财政收入等方面。
(1)本项目的建设给当地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
(2)本项目的建设不仅为公司带来效益,也将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带动当地相关行业的发展,为振兴地方经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所在地人流、车流等将有很大的增量,对交通、社会服务等基础条件将有更高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第7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为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加大环境监测的力度,必须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为了既发展生产又保护环境,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更好的监控工程环保设施的运行,及时掌握和了解污染治理措施的效果,必须设置相应的环保机构,制定新建工程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体系与监测机构的建立能够帮助企业及早发现问题,使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的消耗,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减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7.1环境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计划是指工程在施工期、运行期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企业的日常运行实行有效监控,及时掌握和了解污染治理与控制措施的执行效果,以及周围地区环境质量变化,及时调整工程运行方式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接受地方环境主管部门的环境监督,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取得更好的综合环境效益。
7.1.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为及时落实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加强企业内部污染排放监督控制,本工程应将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管理和生产计划,制定合理的污染控制指标,使企业排污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实现总量控制。为此,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机构。该项目管理部门设立安环部,负责项目各区的环境保护和卫生工作。管理部门设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2人。设一名副总主管环保和安全生产,统管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机构中设置主抓环保工作的主任一名,并设专职环保技术管理员。
7.1.2环境管理机构职责
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期与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法规和环保政策,做好工程项目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2)制定本企业环境保护的远、近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检查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根据当地政府下达给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目标和实施措施,负责建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协助企业完成围绕环境保护的各项考核指标。
(4)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做好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并管理好环保设施档案,保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运行,杜绝擅自拆除和闲置不用现象发生。
(5)清除污染、改善环境,认真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强本企业的绿化工作。
(6)负责全厂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厂普及环境科学知识,使职工树立起环保法制观念。
(7)负责与各级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省、市、区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按要求上报各项环保报表,并定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作情况。
7.1.3环境管理工作计划
表7.1-1 环境管理工作计划表
阶段 |
环境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
环境管理 机构的职能 |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手续,完成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对企业提出的环境要求,对企业内部各项管理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真正发挥作用。 |
试运行阶段 |
1.记录各项环保设施的试运行状况,针对出现问题提出完善意见。 2.总结试运行期的生产经验,健全前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
生产运行期 |
1.严格执行各项生产及环境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2.设立环保设施运行卡,对环保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做到勤查、勤记、勤养护。 3.对污染源监测不达标装置立即寻找原因,及时处理。 4.加强技术培训,组织企业间技术交流,提高操作水平,保持操作工人队伍稳定。 5.重视群众监察监督作用,提高全员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企业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取宝贵建议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6.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
在上表所列环境管理计划之下,本工程环境管理工作还应从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分项控制,具体计划见表7.1-2。
表7.1-2 主要环境管理方案表
环境问题 |
防治措施 |
经费 |
实施时间 |
厂区 |
加强绿化工作,规划厂区绿化带,增加绿化面积,充分利用地形地势进行植树种草,加强绿化条件 |
列入环保经费 |
设计建设阶段 |
废气排放 |
对各有机废气吸附、降解、除尘系统进行严格控制。加强管理,提高操作技能,以减少泄露,保证达标排放。 |
列入环保经费 |
生产期 |
定期进行生产知识强化、提高操作人员文化素质及环保意识。 |
|||
选择滞尘、降噪、对生产中排放污染物有较强抵抗和吸收能力的树种进行种植。 |
列入环保经费 |
建设期 |
|
废水排放 |
生活污水经工程化粪池处理,出水排入园区管网。 |
—— |
生产期 |
固体废物 |
危险固废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回收利用或外售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生产期 |
噪声防治 |
对高噪声设备、除尘器等设备设置封闭装置,其它噪声设备设置常用降噪措施 |
列入环保经费 |
生产期 |
另外,还应规范排污口: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GB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如下:
排放口 |
废水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 |
噪声源 |
固体废物堆场 |
危险固体废物储存处 |
图形 符号 |
|
|
|
|
|
背景颜色 |
绿色 |
黄色 |
|||
图形颜色 |
白色 |
黑色 |
7.1.4环境管理措施
(1)对各环保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监控,确保其正常运行,达到设计的治理效率;对装置进行定期的维护、检修,确保各工艺流程正常运转,达到设计要求,保证清洁生产措施的实施,严禁在有故障或失效时运行。
(2)项目建成运营期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应设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与当地环保部门配合,按计划开展环保工作。
(3)绿化是美化环境和减轻污染的有效措施,应当按照有关新建厂区内外绿地面积的规定,做好厂区及周围绿化工作。
(4)对于固体废物应妥善保管,及时清运,在储运过程中应加强管理。
(5)加强管理和清洁生产培训,鼓励开展节能降耗方面的研究和落实工作。
(6)另外,还应规范排污口: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GB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
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见表7.2-1。
表7.2-1 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一览表
类别 |
内容 |
|
工程 组成 |
主体工程 |
租赁现有建筑设施,安装喷砂机、绕线机、真空压力浸漆设备、液压机、焊接设备、车床、空压机等生产、辅助设施 |
储运工程 |
库房设施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等设施,用于企业员工办公 |
|
公用工程 |
给水、供电为园区供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
环境质量标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环境质量监测 |
河间市交通局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点2017年全年监测数据评价结果标明:SO2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CO百分位数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O2、PM10、PM2.5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O3百分位数8小时平均值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监测点监测因子中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现象,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 厂界噪声无超标现象,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 |
续表7.2-1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运行时间 |
废气量 |
主要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排放情况 |
达标情况 |
|
废气 |
喷砂废气 |
900h/a |
7000 m3/h |
颗粒物 |
密闭喷砂设施收集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 |
7mg/m3,0.044t/a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2) 表2二级标准 |
|
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 |
1200h/a |
10000 m3/h |
颗粒物 |
真空浸漆机、烘干机放置于独立房间内,房间负压收集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火焰喷涂产生的喷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过滤粉尘后与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
1.64mg/m3,0.02t/a |
|||
非甲烷总烃 |
15.1mg/m3,0.182t/a |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300d/a |
0.96 m3/d |
COD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出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350mg/L,0.1t/a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BOD5 |
200mg/L,0.06t/a |
|
||||||
SS |
200mg/L,0.06t/a |
|
||||||
氨氮 |
25mg/L,0.007t/a |
|
||||||
固废 |
机械设备 |
/ |
/ |
废润滑油 |
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 |
0 |
合理处置 |
|
废气治理 |
废活性炭 |
|||||||
固废 |
浸漆 |
/ |
/ |
废油漆桶 |
||||
拆解、检测 |
废件、不合格件 |
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
||||||
抛丸、打磨 |
除尘灰、废渣 |
|||||||
车床加工 |
金属碎屑 |
|||||||
喷涂工序 |
塑粉 |
收集回用于生产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收集环卫部门清运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等效A声级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距离衰减和绿化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 |
根据《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规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对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提出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具体要求见表7.3-1。
表7.3-1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具体要求
类别 |
要求 |
公开方式 |
1、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厂界; 2、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3、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4、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 |
公开内容 |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
7.4.1监测的目的与任务
监测机构的设置是为了保证项目建成投产后,能迅速全面地反映项目生产的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定期监测项目主要污染源,掌握项目排污状况,为制定污染控制对策提供依据。
7.4.2监测人员职责
根据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参与制定监测工作计划。完成预定的监测计划、填写监测记录和编制监测报告并及时报告给环境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参加主管部门的技术考核。
7.4.3环境监测计划
(1)污染源监测计划
依据国家颁发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全厂的监测计划。根据监测计划预定的监测任务,安排全厂主要排污点的监测任务,及时整理数据,建立污染源监测档案,并将监测结果和环境考核指标及时上报各级主管部门。通过对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摸清污染源排放情况,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相关规范,并结合后续出台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的监测项目和频次,按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分别进行自行监测。
(2)环境监测计划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代替HJ2.1-2011)及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在结合园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计划与方案,进行自行监测。
7.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建设工程完成后,应将各项环保措施全面落实,“三同时”全面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本项目工程“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7.5-1。
表7.5-1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三同时”一览表
|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环保措施 |
验收标准 |
污染物与标准限值 |
数量 |
环保投资 |
|
|
废气 |
喷砂废气 |
颗粒物 |
密闭喷砂设施收集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排气筒,风量7000m3/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2) 表2二级标准 |
15m排气筒,浓度≤120mg/m3,速率≤3.5kg/h |
1套 |
5万元 |
|
|
浸漆与烘干、喷涂废气 |
颗粒物 |
真空浸漆机、烘干机放置于独立房间内,房间负压收集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火焰喷涂产生的喷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过滤粉尘后与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风量10000m3/h |
15m排气筒,浓度≤18mg/m3,速率≤0.51kg/h |
1套 |
10万元 |
|
||
|
非甲烷总烃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最低去除效率70%,浓度≤60mg/m3 |
|
|||||
生活污水 |
COD |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COD≤400mg/L |
/ |
2万元 |
|||
BOD5 |
BOD5≤200mg/L |
||||||||
SS |
SS≤200mg/L |
||||||||
氨氮 |
氨氮≤35mg/L/ |
噪声 |
生产设备 |
噪声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水泵高噪声设备加装消音器、隔声罩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若干 |
5万元 |
固废 |
机械设备 |
废润滑油 |
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于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清运与处置 |
合理处置、妥善安置 |
危废间1座 |
1.5万元 |
|
废气治理 |
废活性炭 |
||||||
浸漆工序 |
废油漆桶 |
||||||
拆解、检验 |
废旧件、不合格件 |
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
/ |
0.5万元 |
|||
抛丸、打磨 |
除尘灰 |
||||||
废渣 |
|||||||
车床加工 |
金属碎屑 |
||||||
喷涂工序除尘 |
塑粉 |
收集回用于生产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风险 |
风险防范措施见表4.6-9 |
/ |
2万元 |
||||
防渗 |
防渗措施见2.8.2节第(5)小节 |
/ |
4万元 |
||||
合计环保投资(万元) |
30万元 |
第8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
(2)项目选址:项目位于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西区齐会北大街与曙光东路西北角,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 38°26'15.2",E 116°8'58.3"。
(3)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现有建筑设施7100m2,购置安装喷砂机、绕线机、真空压力浸漆设备、液压机、焊接设备、车床、空压机等生产、辅助设施,年生产再制造智能装备机械零部件2000套。
(4)项目衔接
供水:项目用水由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给。项目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
排水:项目生产工艺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然后排入园区管网,送河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供电:项目供电由园区电网供电。
供热: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本项目不新增燃煤、燃油、燃气等供热设施。
(5)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名录的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28、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产品、农业机械、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墨盒、有机光导鼓的再制造(再填充),退役民用大型飞机及发动机、零部件拆解、再利用、再制造(再填充)”,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2015]7号文《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项目已经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河经开备字[2019]51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8.2环境质量现状
(1)河间市交通局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点2017年全年监测数据评价结果标明:SO2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CO百分位数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O2、PM10、PM2.5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O3百分位数8小时平均值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监测点监测因子中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2)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潜水、承压水各监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现象,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
(3)项目厂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8.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通过对本项目特征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影响预测,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贡献值较低,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排放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
本新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河间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根据厂区功能分区,加强厂区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防渗系数≤10-7cm/s,可以有效防止污染物下渗,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生产活动全部位于车间内,通过噪声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厂区人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和合理安置,去向明确,处置方式可行,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本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115t/a,NH3-N:0.01t/a,SO2:0t/a,NOX:0t/a,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颗粒物:0.972t/a;非甲烷总烃:0.72t/a。
8.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公司网站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公示,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无人持反对意见。
8.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在采取一系列的环保治理措施情况下,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得到有效的治理,使得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在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可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8.6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台账,设立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制定保障计划。按照监测计划进行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
8.7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河北省产业政策;项目配套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等级;企业配套有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8.8建议
(1)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环保管理工作,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2)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